海陸學長請進,如果當天你在現場,你會怎麼做?

Johnny_depp wrote:
對峙! 觀察敵方行為意圖...
對方沒動,你也沒動
你動,對方也會動
有可能,你動,對方不動
有可能,你棟,對方哀北就母說"賣啦! "


這是事後檢討,當下沒那麼多時間讓你慢慢驗證,從結果論來看,樓主說林伯伯就是沒事的離開,那是他運氣好,不然就是他的遺孀還是後人上來分享悲慘故事了.

在另一個平行時空,林伯伯手裡扣著口紅槍呢,樓主一轉頭就被笑嘻嘻的伯伯爆頭了.

狀況那麼多,化繁為簡的辦法就是沒經過允許進家門的生物一律撲殺.



Johnny_depp wrote:
那你的風險評估及自我防衛也太敏感了吧

"



唉喲你好冷血喔,置家人安危於不顧,這種生死關頭你竟然還這麼猶豫,說!你一定是專家學者對不對??



既然這麼愛講廁所我們就講廁所:若是你出外回家,突然發現家裡廁所有史蒂芬霍今在賣膏藥或賣楊桃汁,這是怎麼樣完全不同的狀況?打不打?怎麼判斷?

當你在判斷的時候就出現衡量標準的問題,你要怎麼解決?我的方法就是管你的進來廁所就是死,因為天曉得他是不是訂作了霹靂布袋戲裡誰的多功能攻擊型輪椅?你要不要冒這風險?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加藤老鵰 wrote:
在另一個平行時空,林伯伯手裡扣著口紅槍呢,樓主一轉頭就被笑嘻嘻的伯伯爆頭了.

狀況那麼多,化繁為簡的辦法就是沒經過允許進家門的生物一律撲殺.


確實如此啊!

不過老碉樓主跳太快且混為一談啦! 很難化繁為簡,畢竟人跟人相處的狀況很複雜!

林伯伯跟屋主對峙下,不管口紅槍還是直接掏出老雕射屋主一發,屋主都沒機會了! 這我們就不談!
當然應要談除非是像美國大西部時代,人人腰間掛把槍,回家看到客兄,應該不用說直接送他兩發回老家!


回到現實,那樓屋主要對林伯伯動作時(因老碉樓主假設的狀況是,屋主必須先動手撲殺,不管對方反應)
就可能有下列狀況

對方沒動,你也沒動
你動,對方也會動
有可能,你動,對方不動
有可能,你動,對方哀北就母說"賣啦! "
有可能,你動,對方動的比你還厲害

當然可以依照老碉樓主的準則直接送林伯伯回老家,但如前樓所說的,可以評估自身條件及當時狀況
這兩個老碉樓主都忽略.

對比!

海陸屋主當下評估自身條間及當時狀況,我也說了海陸屋主可以選擇是否先問候如下情況

屋主回到家進廁所發現有人: 情急下
海陸屋主: 你是林伯伯嗎?
竊賊說:e04!
海陸屋主又問: 不是林伯伯,那是張爺爺嗎?
竊賊說:e04!
海陸屋主又問: 歐! 都不是,那是李小弟嗎?
竊賊說:e04!
海陸屋主說: 我都猜不出你是誰,你自我介紹一下好了,來坐! 喝杯茶! 老婆! 去燒壺水! 有客人來!



Johnny_depp wrote:
不過老碉樓主跳太快且混為一談啦! 很難化繁為簡,畢竟人跟人相處的狀況很複雜!


玩了兩天要五毛給一塊,結論出來了:視個案而定,”人跟人相處的狀況很複雜”,很難化繁為簡.


這幾天的主流意見不就是這樣嗎?沒有考慮各種細節,看到一隻毒蟲死在別人浴室就跟著義憤填膺,一面倒說這就是生死交關,非往死裡打不可..



Johnny_depp wrote:
海陸屋主當下評估自身條間及當時狀況,我也說了海陸屋主可以選擇是否先問候


阿你肯定是冷血不食人間煙火的專家學者,生死交關還讓你評估自身條件及當時狀況喔?你會被開欄的海陸弟兄K了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加藤老鵰 wrote:
唉喲你好冷血喔,置家人安危於不顧,這種生死關頭你竟然還這麼猶豫,說!你一定是專家學者對不對??



呵! 哪種生死關頭? 還猶豫? 若是家裡廁所門有林伯伯,我一開始就說往死裡打啦,哪裡有猶豫?

若是外出路人經過是生死關頭還是不知廁所是林伯伯還是張爺爺是生死關頭? 哪一種啊?
若一出個門看到任何人都是生死關頭,那不就成為街頭格鬥霸王了?



加藤老鵰 wrote:

既然這麼愛講廁所我們就講廁所:若是你出外回家,突然發現家裡廁所有史蒂芬霍今在賣膏藥或賣楊桃汁,這是怎麼樣完全不同的狀況?打不打?怎麼判斷?


回到家裡發現廁所有人但不知道他是賣楊桃還是賣膏藥的,這邊重點是"不知道"歐!

若你是海陸屋主,可以有兩種選擇,前面有都說了

第一就是往死裡打
第二就是先問後再請他坐下來喝杯茶,記得請懷孕老婆燒壺水歐!

判斷標準是什麼? 就評估自身條件及當時狀況.


加藤老鵰 wrote:

當你在判斷的時候就出現衡量標準的問題,你要怎麼解決?我的方法就是管你的進來廁所就是死,因為天曉得他是不是訂作了霹靂布袋戲裡誰的多功能攻擊型輪椅?你要不要冒這風險?


判斷及衡量標準都是case by case,而且可以有不同標準
像我就說廁所門是往死裡打,林伯伯就可以在評估對峙狀況,我就有不同情況的不同標準
但我會有相同廁所門的一個標準,就是往死裡打

但是廁所門跟家裡門外或外出道路上就會不同標準
廁所門是往死裡打,不要冒風險 (也是冒風險)

家裡鐵門外就是關門,不用開門出去往死裡打,不要冒風險

搭捷運看到路人,別腦殘的看到人就有被迫害妄想症把人家往死裡打,不要冒風險的可能反而被其他路人圍毆致死,因不明理由任意毆打他人,這是現行犯! 簡單就是你把自己變成鄭捷啦!


加藤老鵰 wrote:
玩了兩天要五毛給一塊,結論出來了:視個案而定,”人跟人相處的狀況很複雜”,很難化繁為簡.

這幾天的主流意見不就是這樣嗎?沒有考慮各種細節,看到一隻毒蟲死在別人浴室就跟著義憤填膺,一面倒說這就是生死交關,非往死裡打不可..


老碉樓主你是都沒在看文回應啊?

廁所門我的立場就是死裡打啊!


加藤老鵰 wrote:
Johnny_depp wrote:
海陸屋主當下評估自身條間及當時狀況,我也說了海陸屋主可以選擇是否先問候

阿你肯定是冷血不食人間煙火的專家學者,生死交關還讓你評估自身條件及當時狀況喔?你會被開欄的海陸弟兄K了


老碉樓主你是都沒在看文回應啊?

要不要問候是反諷你提的建議啊,廁所門我的立場是死裡打
難不成要先問候是不是林伯伯啊? 還是請懷孕的老婆燒壺水泡杯茶請廁所裡的人坐下來喝茶聊聊呢?

廁所門當然是生死交關! 我指的是這種狀況!

但另一層樓主的林伯伯是生死交關嗎? 有可能是! 我不是說了對峙狀況嗎? 你都忽略不看啊?


回到現實,那樓屋主要對林伯伯動作時(因老碉樓主假設的狀況是,屋主必須先動手撲殺,不管對方反應)
就可能有下列狀況

對方沒動,你也沒動
你動,對方也會動
有可能,你動,對方不動
有可能,你動,對方哀北就母說"賣啦! "
有可能,你動,對方動的比你還厲害

當然可以依照老碉樓主的準則直接送林伯伯回老家,但如前樓所說的,可以評估自身條件及當時狀況
這兩個老碉樓主都忽略.



就我嘴砲經驗,老碉樓主已經進入鬼打牆的迴圈了!

等下會不斷的斷章取義、假設立場,這樣迴圈不斷的重複!
加藤老鵰 wrote:
這幾天的主流意見不就是這樣嗎?沒有考慮各種細節,看到一隻毒蟲死在別人浴室就跟著義憤填膺,一面倒說這就是生死交關,非往死裡打不可..


歸納起來,老碉樓主的問題在這

回到家發現廁所裡有人,家裡還有行動不便的孕婦
自身條件,海陸,有學過搏擊,身體強壯


選擇1: 直接往死裡打

選擇1的情況: 1.1 先判斷自身條件,因急著想拉屎,先跟廁所裡面不知名的人物說暫停,拉完屎再打



選擇2: 先問候廁所裡的人是否為林伯伯
選擇2的情況: 2.1 全家就是我家,我家就是全家,人家在我家也不足為奇
2.2 隔著錯所門先問候對方是否為林柏柏,不是林伯伯再問是否為張爺爺,反正把自己知道可能的名字都先問過一遍
2.3 問過一遍後都不是或對方都不回答,請對方坐下來泡茶聊天
Johnny_depp wrote:
老碉樓主你是都沒在看文回應啊?
廁所門我的立場就是死裡打啊!


你的標準是,任何東西出現在廁所裡,你就往死裡打,這是你畫定的的範圍.

你考慮這東西到底有沒有危害的標準,就是以他是否進廁所為前提,霍金或者是阿吉仔你照打,對吧?

那把標準擴大到屋子,你就要先問候了,為什麼?廁所對你比較意義重大?賊進你房子可以評估自身條件及當時狀況,賊進你廁所你照樣可以評估自身條件及當時狀況,只不過這都是事後檢討.


同樣進廁所不管甚麼狀況你都往死裡打嗎?那把範圍放大到屋子,進屋子不管甚麼狀況都往死裡打,你為什麼不能接受?這個評估的標準,你覺得有沒有一個公定價?


Johnny_depp wrote:
就我嘴砲經驗,老碉樓主已經進入鬼打牆的迴圈了!
等下會不斷的斷章取義、假設立場,這樣迴圈不斷的重複!


我覺得你似乎不太能理解我在說甚麼,正如同你覺得我沒在看文回應,沒關係啦,人生充滿了美好的誤會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加藤老鵰 wrote:
你的標準是,任何東西出現在廁所裡,你就往死裡打,這是你畫定的的範圍.

你考慮這東西到底有沒有危害的標準,就是以他是否進廁所為前提,霍金或者是阿吉仔你照打,對吧?

那把標準擴大到屋子,你就要先問候了,為什麼?廁所對你比較意義重大?賊進你房子可以評估自身條件及當時狀況,賊進你廁所你照樣可以評估自身條件及當時狀況,只不過這都是事後檢討.


同樣進廁所不管甚麼狀況你都往死裡打嗎?那把範圍放大到屋子,進屋子不管甚麼狀況都往死裡打,你為什麼不能接受?這個評估的標準,你覺得有沒有一個公定價?


很簡單啊!

第一: 在海陸屋主的廁所門,太突然了,沒有對峙的機會,且對於竊賊,也無從對峙起,是死路一條,不是殺出一條血路,就是期待屋主能泡杯茶邀他坐下來好好聊

海陸屋主根本不知道廁所門裡面的是不是阿吉仔、霍金、或是羅斯福,搞不好是林志玲也不一定
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反應及被反應,就是海陸屋主的case,而且老碉樓主忽略了竊賊的反應

施加作用力,然後反作用力,然後在更大的反反作用力,在反反反作用力,反反反反作用力下去,就是竊賊的下場.

第二: 擴大到全屋,那情況就複雜很多了,也沒有一定要先問候,搞不好是房間門,那也可以往死裡打,搞不好是廚房門,也可以往死裡打,屋裡任何一狀況當然也可以選擇死裡打.

林伯伯樓主的情況是那樓樓主有跟他對峙,有先嘴砲,我也說了可以直接開打

回到現實,那樓屋主要對林伯伯動作時(因老碉樓主假設的狀況是,屋主必須先動手撲殺,不管對方反應)
就可能有下列狀況

對方沒動,你也沒動
你動,對方也會動
有可能,你動,對方不動
有可能,你動,對方哀北就母說"賣啦! "
有可能,你動,對方動的比你還厲害

當然可以依照老碉樓主的準則直接送林伯伯回老家,但如前樓所說的,可以評估自身條件及當時狀況
這兩個老碉樓主都忽略.



第三: 屋內發現跟屋外人家按門鈴是不同狀況. 你總不能屋外有竊賊試探按門鈴,你就奪門而出往死裡打,那反而是冒風險. 搞不好真的只是按錯門鈴.

但家裡來說,突然發現廁所或房間或廚房門內有一個人,條件有孕婦,條件有學過搏擊,條件施以作用力,條件收到反作用力.....條件如此,造就了海陸屋主的案例


當然也有其他案例是竊賊失風轉強盜殺人的,也有竊賊全身而退的,你要講每個案例情況及條件都不同...
怎麼會有一個相同的評估標準或公定價呢?
加藤老鵰 wrote:
我覺得你似乎不太能理解我在說甚麼,


呵呵! 這種嘴砲太簡單了,老雕樓主從一開始只是在玩稻草人遊戲,不斷用反對案例及假定情況來攻擊他人也就是這棟樓的大部分人的立場.


老雕老主只是在打一個反對立場的論點,或者從各樓論述者中的論點斷章取義出各個點或論述來回應,但是沒有提出一個自己真正的論點在此事件上.

然後不斷的不當類比在出門在外的案例或捷運上的案例,不當類比的不倫不類!


所以老雕樓主只是在為反對而反對,不然我們換個角度,請老雕樓主用一個主觀的出發點來論述這件事情.

主觀論述就是不要"擷取他人的回應"來回應,完全用自己的論點來當論述基礎

老碉樓主要不要嘗試看看啊?


P.S. 我的嘴砲經驗來說,大多數人只會用斷章取義及不當類比來打邊邊角角,當真要他們自己論述主觀論點時,他們就縮回去了!

因為這時候就換成他們的論述不斷地被質疑、反論.... 看看下面老碉樓主的發言整理就知了..

嘴砲時不著邊際攻擊別人很輕鬆愉快....這個三歲小孩也都會... (真的三歲小孩反駁父母管教時有的都會用這種方式)

所以當父母反過來問三歲小孩那你希望怎麼做呢? 三歲小孩就啞口無言了! 呵呵!
加藤老鵰 wrote:
所以如果對方甩門下車向你衝過來,面帶兇光,身材魁梧,嘴裡不乾不淨,你車上還有懷孕妻子,你會怎麼做?

你會怎麼做我不知道,不過我知道本欄其他網友會怎麼做了




加藤老鵰 wrote:

你說的對極了,想到我小時候為了撿出界的棒球不曉得翻過幾次不認識人家的牆,沒被往死裡打沒被殺死真是命大

如果我被打死,對屋主而言,撿棒球一樣是入侵,撿棒球是你講的,我屋主怎麼知道你是不是進來行竊兼殺人?我國中就長到180公分,滿臉橫肉,這種惡煞提著球棒進人院子,誰能說這不是生死關頭?打死再說咩.

所以其實不用扯甚麼你死我活逼不得已,反正未經允許進別人家就是打死免責,這才是一勞永逸之道,要這樣大家才會有安全感,對吧?



加藤老鵰 wrote:

死人不會說話,你已經在替屋主背書了,用白話文說,你做為專業嘴砲卻撈過界搶警察或檢察官的工作



加藤老鵰 wrote:

所以沒有按電鈴告知來意,直接打死就對了,生死交關,對吧?一樣的事有百樣的處理方式,那是事後才想得到的,當下誰那麼從容慢慢想啊?選錯馬上就是活與死的差別,生命受威脅就是打咩,不是這樣嗎?

推而廣之,帶懷孕老婆搭捷運看到臉色不善的人靠過來,應該也是先下手為強比較好,寧可讓對方死也不要讓自己未出生的孩子沒老爸



加藤老鵰 wrote:

我在想,萬一我真的被打死了,在被痛毆過程中拼命解釋,會不會被當成緩兵之計,準備反戈一擊?

不過不重要,反正死人不會講話,怎麼樣都可以解釋成生死交關.



加藤老鵰 wrote:

第三種情況你完全忽略孕婦不能跑的事實.更何況捷運上你能跑去哪?要是輕運量車廂更沒地方跑

萬一選錯了,你老婆就被捷運殺人魔砍了,這風險要擔嗎?自己跑了是不會讓小孩沒了老爸,但是可能讓老爸沒了小孩耶.

所以先下手為強才對,生死交關啊~


第一種情況,對方抱著頭大喊我是來打醬油的,你也抄傢伙嗎?

是我照樣打,因為我玩過街機遊戲”街頭快打”還有”雙截龍”,通常裝峱的隨時會抽小刀偷襲,所以不可為表相所惑,打下去再說.



加藤老鵰 wrote:

會趁你不在時躲在你家打醬油?我怎麼知道?去賓館借廁所都有人講了,這樣講當然就是想脫身嘛,問題是當一個賊這樣講想脫身時,還抱著頭求饒,你覺得還要不要抄傢伙打下去?

我說我會打,因為我覺得沒我允許進我家就是該死,哪怕是史蒂芬霍金來也一樣,誰知道他是不是練過少林七十二絕技啊?說不定他和四大名捕的無情一樣,輪椅會發射暗器咧,我覺得有風險所以是生死交關,行不行?抱著頭求饒我解讀為蓄勢待發伺機而動,合理吧?不給他迎頭痛擊,死的就是我,當然非打不可.

反正死人不會講話,警檢還沒偵查結束,但是鄉民們已經定調了,所以,安心打吧.



事後判斷大家都能分出各種情況的細緻差別,當下呢?看到情況不對打就對了啦,鄉民喜歡這樣的正義.


另外問個問題:

面對同樣的不法侵害,同樣帶著懷孕老婆,你的反應是:在家裡就抄傢伙,在捷運車廂就快速離去,請問為什麼會有這種差別?在家裡不能跑?在捷運車廂不能抄傢伙?

抄傢伙受限於器材,容我改成徒手格鬥好了,在家裡你就和歹徒打,在捷運車廂就快速離去,對你來講這兩者都可以除去被不法侵害的狀態,那你為什麼會因為環境而有這麼堅定明顯不同的選擇?


為了表現鄉民對家人對正義的熱愛,防止落人口實,說我比專家學者還不食人間煙火,我先宣佈我一律都是抄傢伙打,而且不管對象體型,不管場合,只要足以認定是我主觀上確認的”生死交關”就行.


假如我們都覺得家是個神聖不可侵犯的場所,所以對同樣的不法侵害要有不同應付方式,那也不用扯甚麼對方是慣竊毒蟲而且很魁梧了,就算是阿吉仔爬著進來家裡,都應該抄傢伙除去不法侵害的狀態才對,也不用分是院子裡還是屋子裡,難道家人不會坐在院子裡的躺椅睡午覺嗎?




加藤老鵰 wrote:

這你就不知道了,人心險惡,不說打死怎麼顯現生死交關的急迫感與反應的合理性咧?

請你回到第一頁,算一算”往死裡打””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這類字句被使用了幾次?我們在人家欄裡發言當然要察言觀色,別和欄主唱反調才是.



加藤老鵰 wrote:

我有換阿吉仔了啦,不然換裘千尺咩,她全身癱瘓但是可以吐棗核釘打人,有說服力



加藤老鵰 wrote:

這還要問嗎?當然是叫全家逃走啊,你叫我去和送葬者玩倒插墓碑嗎??

躲藏在廁所裡不出來,表示他也有所忌憚,我瘋了才去揪他出來

對了,我有槍就對著浴室轟,但是不會和他照面,不怕賊偷怕賊惦記,樓上說不放他走的,大概家裡沒遭過竊



加藤老鵰 wrote:

他沒手抄起廁所裡通馬桶器,因為我正在推門呢,他全力推門不讓我進,哪來的手?


照屋主自述,好像是這樣喔,這毒蟲外強中乾推輸海陸兄弟,所以你的劇本應該是小偷被我推開門,然後我抄起廁所裡通馬桶器向他招呼,一不注意就灌死他了


不開玩笑的說,依常情會躲廁所就是想逃,我廁所有對外窗,你認為會嚇到躲廁所的俗辣,再跑出來和人放對的機會和從窗戶逃走哪個機會高?


當然你可以認為竊賊躲在廁所不是畏懼想逃而是另有所圖,比方組裝重武器,所以不用假設了,反正我死了,被散彈槍打死了


我是主張沒允許進我家就該死,但前提是我得殺的死啊,所以阿吉仔爬進來我狠打,送葬者進來我逃,你說"抄起廁所裡通馬桶器向老凋臉上招呼該如何是好"?我有得選嗎?我的選擇有意義嗎?在送葬者前面擺猛虎落地勢和全力抵抗,還不一樣都是吃屎?




加藤老鵰 wrote:

你怎麼這樣不顧及家人生命安全呢?鄰居才可怕,住在你家附近,等於完全掌握你作息,套句下頭老兄這段話:

你就該狠狠給他打啊,這可是生死交關的事,不是你死就是他亡,下次不要再犯錯了,災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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