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和阿嬤都是做善事~都值得受讚賞!

一個是拿自己身家做善心,
一個是拿別人身家做善心.
tjptw wrote:
所以當初內湖土地許多都是保護區就不應該開發,捷運不應該做內湖線,以後柯P不應該開發社子島、也不應該開發北宜直鐵,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扯遠了~

所以慈濟買了保護區的地~只要慈濟說我真的是要環保我是慈善
就要讓慈濟開發嘛??是因為慈濟是慈善團體?所以就替他找理由?

如果今天慈濟換成建商呢?還會享受同等的待遇嗎?

慈濟低價買保護區地~想變更為建地開發破壞環境, 基本上這種投機的心態就是可議的
認同! 加油!!
大家要客觀一點實事求是
爆料什麼的都要經過查證這應該是新為業者最基本的工作態度才對
但隨便爆料在台灣現在已經變成一種趨勢跟流行....
希望大家都能有獨立判斷的能力

對這塊土地吵得沸沸揚揚我不予置評
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慈濟這些年也做了不少善事吧
不要因為一件大家還沒高請楚內湖土地案就認定了慈濟是營利的大財團

njp3ej03 wrote:
結果買了一塊保護區的地竟然要變更地目,


只要你去查,大部分的人現在住的房子,只要不是老市區,五十年前都不是建築用地,只要50年前還沒蓋房子

以前沒蓋房子的時候,都是 田地 林地 保護區的土地

難道 田地不用保留以免糧食不足?

難道 林地不用保留以免地球暖化?

土地使用區分 本來就只是 依照 地方需要去做變更的

今天要不是慈濟,我看早就變更成功了

請多瞭解現實,好嗎?
Locke - sky wrote:
以前沒蓋房子的時候,都是 田地 林地 保護區的土地

難道 田地不用保留以免糧食不足?

難道 林地不用保留以免地球暖化?

土地使用區分 本來就只是 依照 地方需要去做變更的

今天要不是慈濟,我看早就變更成功了

請多瞭解現實,好嗎?


你說得沒錯!

但問題是: 慈濟為何不等台北市政府解編這保護區"後"再買呢?
而是要先 "低價" 買保護區 "再" 要求解編為建地蓋房子??

這"先後順序"說明了慈濟的投機心態和作為
praetorian0828 wrote:
你說得沒錯!但問題是...(恕刪)

這要問當時買賣土地時,牽線的的市府官員。
民國86年,市長是誰Google就有了。
0827qyur wrote:
既然這樣,那何把這塊地弄個生態公園之纇的場所或一些低密度的非商業營利開發,這樣不是很好嗎?更能彰顯出慈濟的大愛不是?


網路上找的文章,擷取部分相關內容給您參考,單看這篇文章看起來是低密度非商業營利開發無誤

作者:曾昭銘(建築師) 擷取部分相關內容給您參考

慈濟為了維護山林,還刻意買下基地後面十一公頃的山不開發,也是為了避免其他商業財團買下,破壞後面的山林。換句話說,慈濟在其擁有的土地所有權中,考量僅提出28.5%區域作為變更計畫的範圍,而保留或犧牲其他已付出的所有。

慈濟對於內湖基地的規劃的確兼具生態環保與社會福利功能。慈濟設置大面積的滯洪池,以水利專家的觀點是能改善內湖地區的排水問題。慈濟規劃低度利用,是順應自然的方法。內湖園區的自然生態池,如能讓都會人就近接觸自然,經由理解自然,親近自然、到愛自然,相信這是慈濟在慈善愛心之外,對內湖與台北所能做出的貢獻。

原文==http://e-info.org.tw/node/61610
praetorian0828 wrote:
所以慈濟買了保護區的地~只要慈濟說我真的是要環保我是慈善
就要讓慈濟開發嘛??是因為慈濟是慈善團體?所以就替他找理由?
如果今天慈濟換成建商呢?還會享受同等的待遇嗎?
慈濟低價買保護區地~想變更為建地開發破壞環境, 基本上這種投機的心態就是可議的


前後因素不搞清楚,又是一個慈濟低價買保護地心態可議的說詞打死
那請問要不要順便砲轟一下國民政府啊! 他連買都不用買直接佔,然後自己做開發

praetorian0828 wrote:
但問題是: 慈濟為何不等台北市政府解編這保護區"後"再買呢?
而是要先 "低價" 買保護區 "再" 要求解編為建地蓋房子??
這"先後順序"說明了慈濟的投機心態和作為

praetorian0828 wrote:
我相信不只慈濟, 如果可以低價買保護區成功變更建地, 很多建商一定搶破頭



前面不是有人問你了! 這要當問當初牽線的市府官員。

前面原因不看,問這種奇怪問題,後面又直接帶入如果建商怎樣的說詞

aknakn wrote:
一件事本來就有黑/白 當出現大規模網軍配合媒體鬥爭慈濟的戲碼 這種想法時 你喚醒的絕對不是正面的力量而是戰國時代



慈濟自已內部都因為 發展過快過快所帶來的名聲/財富而發生過內鬥情形 (名聲/財富 害人不在絜白如初)



我不是有想法而已,我是看得很清楚!就算慈濟土地不能開發!也不該受到網軍這般對待!
從慈濟的錢/衣服/管理/醫院...通通拿上來評論,這些事和變更土地有何關係?我身邊很多同事都被這些言論影響了!希望正面的聲音能傳出去!


轉貼自維基百科點我看原文
網上欺凌(英語:Cyberbullying),又稱網上霸凌、網路霸凌、網路欺凌、網路暴力等,是指一種在網際網路上發生的欺凌或霸凌事件,乃網路世代的新興產物。根據加拿大對網上欺凌有深入研究的教育者、西北地區北風區(District of Keewatin)教育局的教師Bill Belsey[1]的定義,網上欺凌是[2]:

[一種]涉及對信息及通信技術技術的應用,以支援針對個人或群體進行惡意的、重複的、敵意的行為,以使其他人受到傷害。

the use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to support deliberate, repeated, and hostile behavior by an individual or group, that is intended to harm others.

由於網路的匿名特性,使得使用者往往不用表明身分,僅靠一個暱稱,即通行整個網路。也因此,這類型的網路使用者藉由網路的此一特性,會展現出與日常生活不同的型態。常見的網路欺凌方法有:
1.重複並且不斷地對其他網民使用言語暴力。
2.重複並且不斷地對特定網民或網路群體進行杯葛。
3.模仿特定網民外表及行為特徵,並且加以羞辱。
4.把受害人之個人資料(如真實姓名,容貌等)公開,俗稱「起底」,但是有時受害者也會公布加害者之個人資料藉以自我保護,由於牽涉言論自由,犯罪加害者的個人隱私保護問題一直存在爭議。
5.把受害人容貌移花接木至他人相片中,或在這些相片旁加上誹謗性文字,俗稱「改相(改圖)」。
6.重複並且不斷地在論壇中以言語用發帖甚至以洗版等方式公開侮辱受害人。
7.重複並且不斷地傷害跟受害人有關的人士與朋友藉以孤立受害者,稱為關係霸凌。
8.使用不同的帳戶及身份攻擊同一名受害人,導致受害人誤以為很多人討厭及攻擊他。


霸凌是一種反社會行為,通常會造成受害人心靈創傷、扭曲,也會造成課業成就低落、人際疏離,甚至有可能逼迫受害人產生報復性攻擊行為,或使受害人轉而霸凌他人[3];對加害人也有一定影響,這些加害人成年後的犯罪率、酗酒現象比例相當高,具加害人特質的男性加害人有60%在24歲以前犯罪,非加害人特質的男性加害人則只有23%[4]。霸凌的種類包含肢體霸凌、言語霸凌、傷害跟受害人有關的人士與朋友藉以孤立受害者為關係霸凌和非直接霸凌4種[5]。在受害者分析上,男生比女生更容易受到肢體霸凌,女生受言語霸凌或性騷擾的比例較大[6]。霸凌對受害人造成的後遺症相當多,包括逃家、逃學、出現慢性疾病、自殺和飲食不正常等,並且會造成自尊降低、時常焦慮不安、悲觀思維與高度渴求關懷心理[7]。其中有些受害人長大後會轉變成加害人,這些同時是受害人和加害人的學生罹患精神疾病的比例也比單純的加害人或受害人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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