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720c wrote:
1兆多是營業額
營業稅是進銷相抵後多的才課稅
中油的數字沒有問題啊!
除了進銷項相抵外
外銷部分是免營業稅的
所以中油副總說的這個數字看起來還算合理
另外從中油副總的資料來看,台北總公司"負責"的營業額只有50億,佔整個中油的營業額只有千分之三,稀釋到全國整年的營業額,加上轄區營業額只佔統籌分配款公式權重的50%,遷到高雄市對統籌分配款的影響真的不大。高雄市財政局財務管理科長黃淑貞的說法不是故意扯謊就是專業有問題。
國民黨的高雄市議會議員聰明的就不要擋這自治條例,看看高雄市以後被告上行政法院會不會被打臉。
還有,中油不用管線還有槽車可以運,反正中油算是上游業,成本再疊上去就好,天佑一堆石化槽車在路上跑不會出事吧
反而高雄市把管線使用證廢了也不用一年收一億七千萬的管線使用費
如果再做絕一點,把中油趕出高雄市,那中油一年交的20億元地價稅、房屋稅也不用收了,這些可是地方稅喔,少了看要找誰來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