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kid wrote:
如果您非得一把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用刀切豆腐兩面光的方式去解讀,那我真的認為沒有討論下去的必要,謝謝指教
您也知道這不是很簡單的問題喔?
那又為何如此輕易喊廢死呢?
一個數千年以來早就演化成熟的不變律法
居然要在這短短幾十年間說改就改
殺人償命本為天經地義
更不用說現在大多是一些廢物幹下的無差別隨機殺人
就算不廢死
一些有冤案或情愛糾葛的殺人刑案都未必會判死
然而卻要被廢死聯盟全部提升為無差別待遇一律廢死
還真是神邏輯
說穿了
釣名沽譽罷了
誰會真正體會老百姓的辛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