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殺人的精神病患更應該當場擊斃


ModelASF wrote:
假設今天家人得到阿茲海默症

出現了生活無法自理、失億的狀態出現

甚至有了攻擊的頃向,不小心打死人你會覺得他該死嗎??


我只針對你這段話來問你 :

這樣的人他打死人 , 請問誰該負責 ? 整個社會 ? 還是他家人 ?

被他打死的人就該死 ? 誰還那個被害者一個公道 ?

當他殺死了人才在保護他(維護他的人權) , 怎不在犯罪前就事先防範 ? 誰重視過被害者的人權 ?
台灣 日本 美國 韓國 新加坡 VPN 翻牆 https://vpnforgame.net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所以我的前提是"想殺人的精神病患"

不管真病還是裝病

一律就地格殺

決不寬貸


警察如何在現場就能判別兇手是"想殺人的精神病患"




那"想殺人的正常人",是不是也可以就地格殺,絕不寬貸



精神病患也是人,不能因為有精神病就加重刑責,
相對的,也不能因為有精神病就減輕刑責。
目前的做法是錯的。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yuffany wrote:
精神病患也是人,不...(恕刪)


我的標準很一致,除了過失、自衛殺人,其他殺人犯就是死刑。

管他是精神病還是外星人,我不信那一套。

yuffany wrote:
精神病患也是人,不...(恕刪)


你這論調套在扁哥也成立耶~~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