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薪120的工作,可以做到多認真?」


kevinwu6778 wrote:
超級賽亞皮卡丘,你...(恕刪)


那去找時薪150的工作阿?

阿找不到嗎?他自己投的二十幾個工作都是時薪120的嗎?
我看不是吧,是工作不要他,不是他找不到阿
robinking wrote:
這是講給你聽的
你當不了員外你就好好當個奴隸唄


我看你講的那種順,分的那麼清楚,以為你已經融入此種生活之中,還升等至華安等級,才會以為你當奴隸當的如此怡然自得。

原來你是講給我聽的,雖然我不是員外,可是我也沒有被剝削耶。

不過,你還分得清自己的身份嗎?


FemcAT wrote:
那去找時薪150的...(恕刪)


我是說為什麼最低時薪資不是150?

她想當猴子,就讓她當。

但香蕉也要給的合理吧。
自己廢,150的工作不要他

所以要把120的工作強制提到150來滿足他的玻璃心嗎?

那為什麼不直接上180還是直接上250好了,直接跟十年後接軌,不就皆大歡喜?


廢材為什麼不檢討自己,整天在那裏做夢呢?


FemcAT wrote:
自己廢,150的工...(恕刪)


為什麼要說最低薪資150,是強制下的說法?

為什麼不認為150,是比較合理的薪資?

看來又要必須重申S-COOPER網友講的話,真的是至理名言啊。



kevinwu6778 wrote:
原來你是講給我聽的,雖然我不是員外,可是我也沒有被剝削耶。


那就恭禧你最少不是9527等級

kevinwu6778 wrote:
看來又要必須重申S-COOPER網友講的話,真的是至理名言啊。


哪裡哪裡 不用客氣

而且這句我也是偷學01前輩的名言 我非原創是也 我只是個流傳弟子
借用別棟樓的照片吧:




不是還有這類的工作嗎?為什麼PTT那位開版的不去找呢?
被老鳥罵就要上網PO文了

給這種個性的人做服務業,根本沒辦法做下去吧
一堆客人把服務業當成是花100塊享受當老闆的感覺


kevinwu6778 wrote:
你第一段講的,我有說過是求職者的問題。
她有工作選擇權,國家政府有檢視最低薪資是否合理的義務。
誰有說過自己值多少是絕對數值?當然是要去多方比較,假設同職位下,多數公司提供較高的薪水,
那不就是表示,此人應該可以得到同等級的薪水?再不然就跳槽,不跳槽就是自己的問題。
我覺得這段話很清楚的解釋上面講勞工跟薪資雙方面的問題,為什麼你需要解釋的那麼複雜?


一點都不複雜
她只是在抱怨
問題是出在她將薪資與工作態度綑綁
而她的薪資與工作都是她自己選的
其他的大問題則是你個人硬加進去的
之前在談論的是聚焦於她個人問題上

kevinwu6778 wrote:
這個標準由誰而定?難道你不知道有些老闆給的還達不到這個標準?又何來絕對標準?


1.自然是這環境與區域決定是雙方都接受後才有價格出現
2.知道
3.法有明定最低薪資
在目前這社會就適用這標準


kevinwu6778 wrote:
請你用白話文解釋一下:為什為最低薪資是維繫這社會所需制度而制定的。


很簡單資本主義會過度傾斜走向某極端
有能者較他人更容易取得權力
自然要先加以防止避免動亂
用公權適度介入限制可免除弱勢一方到底變成人民自己動手
所以要用一堆法令與單位去執行維持安定工作

kevinwu6778 wrote:
第二段的上面這句話之後,完全不懂你想要表達什麼東西,算我資質不夠,你願意的話,請再用白話文解釋一次。
第三段則是讓我更困惑了,別的就先不講了。
單就一堆老闆給的時薪達不到最低薪資,這不是被剝削嗎?
還是你要說有才能的人,就可以領到5萬。那是因為最低薪資低,相較之下5萬才顯得多。
換句話說,這也不是剝削的一種嗎?


不是有高有低就等於低的是被剝削
你前面所言也沒"單就"這東西

人各有專長也有能力高低
放在不適任環境效益自然會更低
若比法定最低還低你還要去表示這是"合意"行為
是只有一方有問題嗎?
而她的文章自己也說了她有找過正職工作
是她個人找不到這不等於沒有

而只要在合理範圍內你就不能用此"名詞"
這是多數人的現況在其之上
有能者必是少數這是相對而來
其他人依附其上是各憑本事
有些是價值觀與人性因素使然不是等於被剝削
政府與制度也沒強迫你被剝削
你可以創業去"剝削"別人
假如你認為這就等於剝削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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