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JOY HTC SENSE wrote:
國稅局就是吃素的,...(恕刪)
就我所知,被國稅局盯上的,很少能全身而退的

我僅我所了解的回答:
計程車是「營業車牌」
靠行營業,必須申請營業登記,必須繳行費,由車行負責管理作帳,車行會申報你的營業所得,
開扣繳憑單給你報「綜合所得稅」
如果個人營業,一樣要繳「綜合所得稅」
根據國稅局「計程車客運業擴大書審純益率」的書面審查
計程車排氣量不超過2,000CC者,每月查定銷售額38,630元×12個月×2%=9,271元
計程車排氣量超過2,000CC以上,每月查定銷售額39,350元×12個月×2%=9,444元
喪葬業是要開發票,可自遺產中扣除。
台灣農夫、漁民不用繳稅,
為什麼?這是政治問題,不是公平正義問題

但在菜市場,攤位是要付管理及清潔費。
夜市這一塊我就不太了解了。
至於地攤,雖然不用繳稅,
但罰單也跑不了,
以我公司樓下中午來的小發財餐車,
一個月警察固定來開單。
在冷門地段擺攤,生意不好賺不到錢,
在熱鬧地段擺攤,生意好但警察一定來開單,
一樣要繳錢,只是我們繳給國稅局,地攤繳給警察局。
被開單也可以不繳錢,
那就要過著沒信用卡、沒戶頭、名下沒任何資產,一切用現金交易的日子。
如果那一天被管收,那就只有乖乖付錢贖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