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yeh99 wrote:你說的是專用路權嗎?
我沒支持騎單車上下班,但我支持單車要有路杈^^
大部分的地方並沒有機車專用道,所以機車和汽車共用馬路。
所以,需要給機車『路權』嗎?
目前自行車不管騎在馬路上或者人行道上,都不會收到罰單。
從這個觀點來看,自行車的路權是超過其他車種的。
如果你認為在馬路上騎自行車危險,所以需要專用道,
那在馬路上騎機車就不危險嗎?
就使用人口的比例來看,如果想要蓋專用道,
也應該先蓋機車專用道,再蓋自行車專用道。
註:本人每天都騎淑女車通勤。

tansywen wrote:
個人對於7. 把機...(恕刪)
kenyeh99 wrote:
我支持單車道政策,汽機車這種不環保又自私的交通工貝,霸佔了大部分的路杈,為何單車就要被汽機車霸凌,沒有道理,行人和騎單車也該有路权,都被汽機車覇佔那麼久了,先進國家有這樣嗎,難得出現一個非財團市長我支持柯P,雖然作的普普
kenyeh99 wrote:
難得出現一個非財團市長我支持柯P,雖然作的普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