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2104 wrote:北市副市長鄧家基說的:「北市府不付一毛錢」北市財政局陳志銘表示:「再從其他政策性收入來打平」另找財源弄收入來支付解約金可不能叫做 不付一毛錢哦!政策性收入是指哪些項目? 感覺這些人已經自亂陣腳,各說各話了,到底要相信誰的話呢??嗯,副市長比較大,相信副市長的話好了。到時候真賠了錢,我相信副市長會自己出。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哪些收入說清楚?少乎弄人 不外乎....有收費的就漲價, 免費的就改收費, 權利金調漲, 要外付的找藉口拖延再砍一些回饋獎勵補助金之類的, 再多給警察一些業績壓力為了賠解約產生的賠償金, 搞出這些代表要底下的要做更多白工, 賺得更心酸、賺到一身痠痛反正有人說他已經進牛棚熱身了, 大家就繼續看下去~
拿鐵加糖 wrote:可以做大巨蛋 釣蝦...(恕刪) 不如改成詐騙中心,把所有的詐欺犯收編在裏面,以後不用再靠陸客,一樣可以賺大陸人的錢,也不用遠渡重洋還要擔心被抓到送去大陸關,賺的錢還可以賠解約金,順便還可以經營賭場及紅燈區,反正無法禁止就「積極開放,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