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n4434 wrote:
平等是立足點平等, 可不是齊頭平等呀...(恕刪)
我個人的想法就是立足點的平等,大家都繳一樣多的錢,到65歲就領基本生活退休金(第一筆)。---->這是基礎
而第二筆就不是齊頭式的平等,有能力的人就能多存一些錢在個人退休帳戶,65歲退休時,你比別人多存500萬,你跟他就不是齊頭式啊。--->這是有能力的人可以多做的。
現在大家討論最兇的就是為何有人可以44歲退休領到離開,有人50或55歲退休,能領90%替代率,但有人卻得要65歲才能領到40%替代率(或更低)?
拿退休時的月薪來反推所得替代率是不對的,退休後應該是用大家認可的最低基本生活費來看才是對的。
所以應該要統一第一筆退休金制度大家都一樣,保障最基本的生活,所以大家繳的保費都一樣。--->生活必須(食衣住行)
第二筆就是有能力的多繳(當然有能力,但不繳也行,因為每個人有自己的投資理財方式)。--->優渥之用(育樂)
這兩筆建置於繳多少錢,就領多少錢,用時間去換通膨,所以應該不會倒,除非完全沒人繳錢了,第一筆是政府先收錢後再慢慢退還到平均餘命為止,如果活越久,就領越多。第二筆是你存在政府銀行的錢,等你要用的時候,政府才慢慢讓你領出來。
一定有人會說,我自己存下來自己操作股票或投資房地產,績效一定比政府高,但是別忘了,投資都有風險,存在銀行的錢基本上風險最低,所以政府只要保證比銀行利率還要高的誘因,加上完全免稅(所以需要訂出上限),才能讓大家有能力,就存在第二筆專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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