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dance wrote:遠雄只是比較敢講而己, 未按圖施工, 在其它case可能己是違建了, 我不覺得有任何的可能市政府會佔下風 光自己家裝潢,都可能變更設計好多次了,何況一個幾百億的公共工程難道每次變更設計,都要先停工,等政府單位審查後再施工?所以一些小型變更,向來的作法都是邊施工邊送審北市府是先射箭再畫靶目的是要遠雄停工,變更設計只是藉口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