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就是這樣啊!

要改(鬥爭)別人都是比大聲的!

還只能改別人,不能改自己!

之前不是說林全要學校限電,台大還出來嗆不是?

林全要大學節電 台大生怒嗆:怎不敢限制工業區?

TXLC wrote:
我是認為真的考上不去讀的人才有資格說台大有什麼了不起。就像現在有些鄉民喜歡說公務員有什麼了不起,只不過是比較會考試罷了。這些鄉民連考試都考輸人家,還好意思酸人家?

TXLC wrote:
我是認為真的考上不去讀的人才有資格說台大有什麼了不起。就像現在有些鄉民喜歡說公務員有什麼了不起,只不過是比較會考試罷了。這些鄉民連考試都考輸人家,還好意思酸人家?...(恕刪)


台大確實沒什麼了不起,但我也真的考不上...

所以就讀大學(以上)而言,他們確實比我了不起....

因為人家做到了.....

虎克貓 wrote:
台大確實沒什麼了不...(恕刪)


嗯啊,台大的確沒甚麼了不起

但是能考上台大的人,也的確比考不上的了不起

別說啥比爾蓋茲沒有大學學歷之類的傻話

人家是考上了不想讀完而已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嘗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clwu5724 wrote:
如果當年關了18%時,就結算,以6職等來算是對的!

如果是在9職等退休才來算,就應該用9職等來算.



就好像一間房子,有人 20年前說要跟你買?

可是一直等到 20年後才跟你買!

你要用 20年前的價格賣? 還是 20年後的價格賣?(恕刪)


嗯~買賣房子是以目前房子的價值來算沒錯,但套用在 18% 或年金上,就不對。

以目前勞保年金的算法為例子,網路找到方式是如下:
※第一式:保險年資x平均月投保薪資x0.775%+3000元。
※第二式:保險年資x平均月投保薪資x1.55%。

所以基本上是會以 平均月投保薪資來做基準 (注意:不是用退休時的最高投保月薪資)

因為6職等每月要付的保費 和 9職等的保費 付的錢是不一樣的。
但你退休時一律9職等算,就會產生問題,因為你不是一進公職就是9職等啊!!你還在678職等時,可不是繳9職等的保費。

所以陳文茜說 18%關閉,但是又開了另一道門就是這個原因。

有錯請指教~~
long0816 wrote:
以目前勞保年金的算法為例子,網路找到方式是如下:
※第一式:保險年資x平均月投保薪資x0.775%+3000元。
※第二式:保險年資x平均月投保薪資x1.55%。
(恕刪)


用平均月投保薪資來算,很公平.

如果所有族群的年金,都用同樣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或用全部的月投保薪資,都公平!



勞工可以在退休前幾年,用最高投保費率來技術犯規,公部門就無法這樣處理.

但問過很多公部門的朋友,一般都表示到達退休年紀,都是在領年功俸較多.



勞工技術犯規,我個人不覺得怎樣,制度那樣設計,本來就是默認可以技術犯規,

只要你能達到退休條件,錢不是問題!
勞保年金目前是採計「最高60個月」之平均投保薪資。
最好的方式應該是用「總投保期間」之平均投保薪資來計算較公平,這樣才能跟實際繳納的金額成對比。
A、B兩人一樣是投保30年的勞工,A君有25年是最高級距,B君僅有5年是最高級距,A君繳了較多的錢,但是兩個人領的勞保年金卻是一樣多。


勞保年金試算

chihung1105 wrote:
勞保年金目前是採計...(恕刪)


有次的年金改革會議中,有談到以上問題,

指出因為有些人在最後幾年,才以最高級投保,所以才會有天花板限制.


將來朝打開天花板,並以 10年[還]是 150個月的平均值計算退休金.
抱怨勞保有天花板,因而無法提高投保額,以致退休給付不如軍公教的人,埋怨遷怒他人是沒用、且沒道理的。

依據現行「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之規定,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這分級表的數字中,最高一級限制了你的投保數額。只要變更分級表數字,就可以達到"任何"投保薪資最高額的目的。而且這分級表不用報立院審核,行政院核定就合法通過。

行政院裡,誰有權力擬定核定這個分級表?這人是誰任命監督的?找他們幾個協商或抗議去,就算他們身邊的幕僚也只是聽命辦事,更不干其他廣大軍公教的事。

只發牢騷沒用,找對"事主"辦對事,才可能達到你的願望。不過在此之前,也應把"投保年資計算方式"列入配套考量。反正現在電腦發達,只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將每位勞工資料建檔,不管如何轉換雇主,都能做到"投保數額由第一年起算",就跟"公部門勞工"一樣。該繳的稅金、保費,自始至終誠實申報,不要玩"只算退休前幾個月"這種"蛇頭虎尾"的投機把戲,這樣才合理。
退休金是公司給的,而且己經提撥了,所以我不會放棄的~
不會

maxboss wrote:
最近一堆人吵著18...(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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