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o0525 wrote:
.平均每年有近千人因貪瀆而遭起訴判有罪,
這是特例?.(恕刪)
有個學校,年終時家長會跟教職員工辦個餐會同樂,席間有廠商想讓氣氛更快樂,所以捐了一筆小錢給校長讓大家摸彩。
事後,這校長被起訴丟了公職,原因是貪瀆,在案件審理階段只能當代理老師在學校兼課。這是北部鬧蠻大的真實案件,其中幾位校長只是沒有按程序做事而誤觸法網。
有廠商傳了各式圖書採購的文件給校長,說這是某議員分配到的額度,經費已經分配好了,只要學校蓋好章傳回去即可,該校會計機警勸校長不要配合,校長猶豫再三後推掉了,期間該議員還再三電詢為何不配合。幾個月後出現一則小小的新聞,南部某縣市學校採購書籍未按採購法招標程序,相關人等被調查局偵訊。該校校長慶幸躲過一劫。
許多公務人員不諳程序或忽略程序,然後就這樣被判刑。
若在民間公司,可能頂多被老闆念一念,但在公職會面臨法律問題,而服務多年的退休金也一夕化為烏有。
因為有的18趴,以後變6趴。
林萬億:18趴年省145億
2017-06-28 02:43
聯合報 記者丘采薇、鄭媁/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年改三法之一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新法明年七月上路。總統府表示,感謝國會不分朝野的努力,也期待相關改革法案儘速完成,以回應國人高度期待。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根據新法,未來光是優惠存款利率調降與歸零後,政府一年將節省一百四十五億元利息支出。
焦點新聞
18趴太沉重 國庫每年失血逾800億
2015-10-19
軍公教18趴優存 超過44萬戶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台灣年金制度負擔沉重,光是十八%優惠存款利息支出就相當驚人!根據統計,二○一三年底軍公教十八%優惠存款戶數超過四十四萬戶、存款金額四五七九.五七億元,當年度利息支出高達八一五.六四億元,再創新高;換算下來,平均每位國民要負擔約三五○○元。
軍公教退休人員十八%優惠存款制度雖經多次改革,且一九九五年以後的年資已不再適用,但目前退休的軍公教,絕大多數都還有一九九五年以前的年資;由於退休軍公教人數持續增加,加上市場利率維持低檔(目前台灣銀行一年定儲利率僅一.三%),軍公教退休人員卻仍享有十八%的利率,導致十八%優存利息支出有增無減。
近13年利息支出 增兩百多億
根據統計,二○○○年十八%優存戶數卅二.九萬戶、存款金額三○六○.九九億元,當年度利息支出五九七.七五億元;到二○一三年存款戶數增至四十四.一萬戶、存款金額四五七九.五七億元,當年度利息支出達八一五.六四億元,其中政府(中央及地方政府)負擔六七○.七二億元,台銀則負擔一四四.九二億元。
由於十八%優存利息支出龐大,部分地方政府因財政困難而長期積欠利息,由台銀先行墊付。根據審計部報告,截至二○一三年底,有七個縣市積欠台銀十八%優存利息共二一九.七四億元;其中,高雄市積欠九十七.二億元最多,新北市五十一.○三億元居次。
台銀負擔利差 年損失逾90億
台銀高層指出,扣除市場利率後,台銀負擔十八%優存一年利差損失約九十多億元,超過一整年的盈餘,這還不包括幫地方政府代墊的損失;雖然過去曾向財政部表達希望十八%優存利息全部由政府負擔,但財政部都說沒錢,「我們要增資七十億元,財政部都說沒錢了,怎麼可能多編九十幾億元」。
財政部官員表示,軍公教退撫及社會保險支出已成政府財政沉重負擔,十八%優存只是其中之一;根據二○一六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退撫支出一四七二億元,加計對各項社會保險(包括軍公教保險、勞保、農保、國民年金等)補助等支出三二○三億元,合計四六七五億元,占歲出廿三.四%。
ccchin wrote:
勞保年金算錯了,是...(恕刪)
可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以下兩式擇優發給,請參考):
※第一式:(保險年資x平均月投保薪資x0.775%+3000元)x(1+增給比例或1-減給比例)。
※第二式:(保險年資x平均月投保薪資x1.55%)x(1+增給比例或1-減給比例)。
※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依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1.被保險人符合老年年金請領年齡,且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者,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2.展延年金:被保險人符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條件而延後請領者,於請領時應發給展延年金給付,每延後1年,依計算之給付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
3.減給年金:被保險人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未符合老年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者,得提前5年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每提前1年,依計算之給付金額減4%。
假如準時申請,不提早退休,也不延後退休,則
※第一式:(保險年資x平均月投保薪資x0.775%+3000元)。
※第二式:(保險年資x平均月投保薪資x1.55%)。
舉這個例子不是要唱雖台灣將來可能也會這樣,只是要說明:所謂民意如流水,人的觀念是會隨時間環境改變的。
政府今天可以拿民意支持當後盾,剝奪退休公務員的退休金,誰知道三十年之後的民意又會怎樣?今天標榜的公平、世代正義,三十年後會不會被民意推翻?那時做起"否定之前所訂制度"這種事,應該更容易吧?因為有前例可循啊!
現在還在讀幼稚園這批後代,三十年之後等你老了,他們會"挾民意多數"也學現在的說話不算話的賴皮手段,變成"退休了還要領甚麼錢?通通刪除才叫公平正義"才是多數民意,你會擔心類似這種可能嗎?
政府不同於民間公司或黑道土匪,任何施政行事都得講程序正義。比如取締超速違規,還得在100公尺前豎立標誌提醒民眾,不可以用"偷偷摸摸"的手段執法;又比如法律上的"毒果樹"原則,任何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無效..這些都標榜著一個精神,那就是公權力必須在"光明磊落、仁至義盡"的基礎上實施。
等公務人員老了退休了,國家才否定之前的制度,剝奪其權益,雖然程序合法,但道義上卻難謂"光明磊落、仁至義盡",反而有"卸磨殺驢"的涼薄寡恩感覺。他們老了,沒機會說「那改成這種制度我不幹了」這種話了、他們沒得選擇了,這樣做對他們算公平嗎?會不會太絕情無信了點?還是認為他們人數不多,不必重視他們的選票,就算讓他們感覺"被吃定了"又如何?是這樣的嗎?
早期的台灣人如果賺錢不如人,會檢討自己是否努力不夠,如果感覺自己天資有限,無法"賺輕鬆錢",也會甘於本分憑勞力謀生。但這種觀念不知何時變了,好像變成"我的失敗是別人的錯"了,將來會如何呢?
漢文化很重視孝道,有個警世觀念:「你現在怎麼對待你的父母,將來你兒女就怎麼對你」,此所謂"有樣學樣"是也。同樣道理,今天你怎麼振振有詞地砍人家,來日人家就怎麼有理有據地砍你,現世報這種事,來日會在台灣上演嗎?由這二十幾年中小學教育的氛圍改變、再比對近幾年社會風氣與人心的轉換,只怕我這種擔心還算樂觀的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