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抽車!摸他的車可能讓你上靈車~碎屍萬段 VS 格殺勿論,哪個比較狠啊?

"喜怒哀樂都被車子牽著鼻子走,車奴一個."

以上這句是我看到某個網友回覆,心有戚戚焉,

曾經我也當過車奴,一點刮傷就心疼的要死一整天都沒好心情,但最後還是感覺"人"比車還重要,畢竟人有感情,那種人與人真心的感情互動,絕對無法跟車比,車只是附加價值。

現在車半年才洗一次了,有刮傷也不管了,日子也輕鬆愉快許多,跟人相處也平和,我在當車奴的日子裡,發現火氣真的有比較大,拒絕再當車奴。

好奇這傢伙做什麼工作?整天閒閒玩跑車

不過我建議他如果有人屁股碰到車就要碎屍萬段
還是別開出來了
不然等一下鳥拉屎在上面
還不滅鳥兒全族上下十幾口
就像背名牌包出來
和人擦身而過屁股碰到
也要殺人啊??
不知道這位將軍自己小時候有沒有亂靠亂碰別人東西?亂摸玩具店玩具,靠在人家房子牆邊也算唷⋯⋯所以這心眼真是.......

Davinie wrote:
你車子你人在旁邊不阻止,還拍照罵人?這怎麼說得過去呢?...(恕刪)


這個其實就先入為主了

你換個角度看
他明明就想把對方碎屍萬段卻忍住了
甚至連責備對方也沒有
就是在臉書上發洩一下
這樣說不過去?

空有家財萬貫,其內心卻貧乏乾枯,一個孩子就把將軍大人的心靈給擊碎了

偉哉將軍,聖哉將軍.你賺錢時候的智商在這時候都跑到哪去了?








就像01網友常說的"你怎麼當場不制止他勒?"
連小孩婦女都怕,孬成這樣?
家長心態很可議
小孩子如果刮到車子 弄到車子 家長會賠嗎?賠得起嗎?還是到時候一句小孩又不懂 要車主自己吞下去?台灣這種不負責任的人太多了 才會覺得這種事沒什麼
小孩本身就難控制 如果走過去跌倒撞到車子把燈撞破 家長賠得起嗎?賠不起為什麼要讓小孩靠近車子?

球德洛 wrote:
將軍抽車 死棋名超...(恕刪)


靠超跑就碎屍萬段!媽祖想停轎怎辦?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超跑被靠一下就嗆要將人碎屍萬段!超跑收藏家將軍鄭為元日前將一輛7千萬的義大利超跑帕加尼停在某飯店前,結果,有一名小朋友靠在他車上,並由媽媽拍照,結果將軍看了暴怒、大罵小朋友沒家教,還說想把這名家長碎屍萬段。


對此,筆名「人渣文本」的輔大助理教授周偉航說,把超跑放到開放空間,就會有風險,今天是小孩,明天搞不好是一批進香團阿罵,然後經過的媽祖還說要停轎在你車上。那要怎麼辦?
周偉航說,就法律面來看,小孩屁碰超跑,實在很難有什麼大事,「除非是蠟筆小新的那種銅牆鐵屁,讓你超跑潰縮區一次潰好潰滿。但車主放話內容,就可大條可小條,人都已經混到有超跑,因為這種事被叫去法院立正站好,就有點穢氣啦」。
就倫理面上來說呢?周偉航認為,家長的確有責任叫小孩離超跑遠一點。就算不貴,那車蓋要是很燙呢?也是會出事的。「那車主呢?他嘴小孩家長當然可以,嘴過頭,就像法律問題一樣,在道德上也會有與對方行為是否對稱的問題。你多愛你的車,老實說是沒意義的,因為倫理學是【問人不問馬】的。活人的道德價值遠遠大於一台車」。
他說,個人比較不解的是(這倒不是倫理問題,而是行為心理問題),把超跑放到開放空間,就會有風險,今天是小孩,明天搞不好是一批進香團阿罵,然後經過的媽祖還說要停轎在你車上。那要怎麼辦?「我是不知道為什麼他要停開放空間啦,我認識的凱子都停地下室呀。應邀展示?還是剛好臨停?」

周偉航指出,他要提醒很多愛車人,這是很細膩的倫理問題,很容易因為你把車當人愛,而出現誤判。「你多愛你的車,老實說對於這車的倫理意義是沒有什麼影響的,那就是只是個工具而以,頂多以量化的角度來衡量其價值,納入類似法律【債】的關係來推估。所以你的爆氣,往往會造成其他的過激行動,反而讓你陷入道德評價上的不利地位」。
「最妥適的方法就是勸離,不行就搜證依損失提告,先道德後法律,就這麼簡單」。
周偉航說,在這起相對明確的權利衝突個案,不宜玩弄俗諺之類的簡便道德法則。像「別人的東西,不給碰是道理,給你碰是人情味。」乍看之下是通用的簡便法則,「但我們總是很常碰別人的東西,像是經過別人不動產的開放空間(他開放給你不是因為人情味,是因為法律,他非常討厭你,但沒有辦法不開放),又或是使用他人的動產(像是搭大樓的電梯)」。


「如果不是自己的就不能碰,那麼你可能連自己家門都踏不出去,那你要靠人情味才能走路嗎?顯然不是。在道德面上,我們總是預設這個社會的公共空間物品是對多數人開放的(像路邊的椅子可以坐,即使是店家放的),然後再以某些原則排除特定物品的開放」,他指出,像「這台車很可能是不是展示品」,「這有標不能碰,所以不能碰」。
他也說,不太清楚原案發生所在地,因為看半天,有點像是飯店前面的車道,也有像一般人行道的開放空間,在開放空間放車,他認為,車主多少也有展示意願,也很可能誤導路人認為這是展示品。那展示品到底可不可以碰呢?是沒說不可碰就能碰,還是說可以碰才可以碰?「我個人認為,在沒標示的狀況下,去碰展示品是有道德問題的,原因在於這種觸碰應該和多數人的生命目的無關,只是一時興起,因此我本文指出家長確實有責任。當然,如果那一家人的生命目的和跑車有什麼特殊關係時,那狀況就會不太一樣」。
但在跳出個案,說出「不給碰是道理」前,不妨先確定你家門口那塊既成道路用地的產權是誰的。如果確定是你家的,那隔壁門前的呢?如果要講道德的話,依「不給碰是道理」,你就寸步難行了。「所以我奉勸,不懂倫理學的,還是專心看法律就好,不要隨便引用簡單法則來批評人,會自婊的。真要運用簡單法則,用來規範自己就好」。

以這種方式想出名,果然讓自己的名聲受到現實的公評,甚至於讓家人朋友也~
好可怕的好野人……有錢就可以將人碎尸萬段的話說出來啊?怕你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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