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您說的沒錯,我的確還小,很多事情都不太懂...
但我個人認為,沒有完美的制度,只有比較不差的制度,
以我的想法:
大學校長應該四年一任,然後由大四的學長、學姊們來直選校長,
因為他們待了四年學校比學弟學妹們更了解這個學校,也能從學生的角度去選擇校長,我認為重點是讓學生去參與才叫自治。
而不是有特定立場的委員會去決定誰是校長,
那些遴選委員說穿了不是綠就是藍,誰可以說他們的立場中立,他們更不代表學生。
你最好是北一女的啦 連這種邏輯都沒有
四年一任 大四的來投票 那三屆大四時任期未到的學生呢? 只有1/4的學生有可能投到票 連最基本的公平都做不到你認為這叫自治?
選舉的重要成分是監督 都已經要畢業的人還監督學校什麼?若你遇到爛校長 就算運氣好大四那年剛好任期到可以投票 你也挨了3年多了才能反應你的不滿 而那時就算換下來了你馬上就要畢業了 對你又有何幫助?
你不懂民主 不懂選舉的意義 建議不要在這發文了先去好好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