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在2016年1月2日就已廢除教師兼職可以後補程序的條文,也就是不能事後追認;這次管中閔明顯違反先跑

boooa wrote:
搞了三四個月
原來管...(恕刪)
這位大大,您講的這邊已經重複澄清n遍了,拔管的理由只差共諜惹,只是要帶風向而已,連職業學生都出來惹風向都帶不動,因為教育部長根本是神隊友,大家心中那一把尺是不會改變的,連小夫都出來補刀,所以,快拔管,不要在插管急救惹XD


老烱 wrote:
這位大大,您講的這邊已經重複澄清n遍了,拔管的理由只差共諜惹,只是要帶風向而已,連職業學生都出來惹風向都帶不動,因為教育部長根本是神隊友,大家心中那一把尺是不會改變的,連小夫都出來補刀,所以,快拔管,不要在插管急救惹XD(恕刪)


你好
我當然知道大家澄清文都已經一寫再寫
但黨工一直發題洗版時
我有時間還是會去再寫一遍
因為怕有新來的搞不清楚狀況會被詐騙集團騙到
他們的目的就得逞了~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5-05/123325

申請書親筆簽名 徐國勇嗆:管中閔還可以否認嗎?
 
台大師生昨日發起新五四運動訴求大學自主,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5)日再度對管中閔兼獨董一事表態,認為「違法就是違法」,一切都要按照法律處理。

徐國勇日前批評管中閔沒有取得台大書面同意,就去當台哥大獨董,並說:「人性不能違法」。今天出席活動後受訪重申,管中閔在擔任獨立董事的申請書上有簽名,必需先經書面同意才能就任。

徐國勇指出,申請書有管中閔的親筆簽名,他在申請書上打勾,同意與台哥大簽訂產學合作跟回饋契約才就任,申請書裡清楚提到必須奉書面核定,他說:「管中閔自己不知道嗎?」

他質疑,既然還沒有同意與書面核定怎麼可以先就任,雖然可以多領一些錢,但人性不能超越法律,也反問,管中閔自己在申請書的簽名還可以否認嗎?

徐國勇說,台灣大學在民國105年就已經改了規則,清楚說明一定要簽訂產學合作且在書面同意後,才能就任。105年以前有先就任再補程序的情形,但105年之後就不可以發生。
貪得無厭者,這次不死也要脫層皮了
petersonli wrote:
徐國勇說,台灣大學在民國105年就已經改了規則,清楚說明一定要簽訂產學合作且在書面同意後,才能就任。105年以前有先就任再補程序的情形,但105年之後就不可以發生(恕刪)


搞了三四個月
原來管是違反了校規啊

顧立雄:在程序完備下,金管會還是歡迎教授兼任上市櫃公司獨董,促進產業公司治理,但在審查上,相關同意程序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這部分還是要教育部,並由大學判斷是否適合兼職,取得大學同意後,上市櫃公司再來提名,這樣的程序可能較完備,只是兼職有無違法還是要由大學判斷

台大:學校教師兼任獨立董事須循校內程序辦理,在完備所有程序之前,需一段作業期,故同意溯自獨立董事聘期起始日生效係屬通例,教師得於「經核准之兼職期間」至營利事業兼職,依本校通例並非違法兼職

結案!
徐大發言人說的申請書是指這個嗎?
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121006

我中文不是太好,看不出哪裡有寫必須簽約後才能上任

但“擬奉核定並簽署契約後函復”在我看來就是校長核定後表示兼職已核准 相關單位再依據核定內容與兼職機構簽約 簽約完成後再正式回函 裡面沒有任何一個地方寫到必須完成簽約才能上任 且回函有往前追溯 表示管教授一切做法都是符合台大內規及慣例 硬是要拿這一點來追殺還用貪心來形容管教授 只是讓人覺得這個政府吃相太難看

大學校長特別是台大校長本來就是多方角力 你事先運作讓自己屬意的候選人得到較多票而當選 這是你的本事 哪有人家按正常流程選上後才來雞蛋挑骨頭硬把人拔掉 當初管教授上我也很意外 民進黨怎麼會讓一個藍色背景的人選上 但既然運作失敗就要服輸 搞成這樣只是讓這個政府失去更多民心
吃相難看,過不了檢視這關
老烱 wrote:
這位大大,您講的這...(恕刪)

petersonli wrote:
吃相難看,過不了檢...(恕刪)


你說徐國勇啊

petersonli wrote:
吃相難看,過不了檢...(恕刪)

說得好,不過這樣指責政府作為菜主席會不高興的

petersonli wrote:
台大師生昨日發起新五四運動訴求大學自主,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5)日再度對管中閔兼獨董一事表態,認為「違法就是違法」,一切都要按照法律處理。...(恕刪)


違法?~

貌似只會複製貼上的樓主,懂得啥叫法律,啥叫行政命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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