菅耶違法 wrote:
罵我,幫不了管中閔的…
挺管的 都是這樣不講道理的嗎(恕刪)
如果你是對事不對人那教育部長你怎沒發20篇來說他?他當校長時兼了10個職務.當校長時1年請假超過160天.他要當教育部長前有揭露他當校長兼職嗎?
這種人都能當部長了管為何不能當校長?比例原則?部長不是應該比校長道德要求標準還要高一點嗎?
菜選總統時有揭露她當人頭炒地皮嗎?有揭露她當時買地賣地的金錢流向嗎?有無逃漏贈與稅與所得稅.借要有借據要有完整的資金流向.每個月還要付利息?只要有一個不符國稅局就認定是贈與?怎都沒人問?不然他怎有錢買?怎不見她出來說明呢?總統當人頭不犯法.那民眾當人頭也不犯法呀?
總統候選人都不用揭露了管為何要揭露?管犯法?犯哪條法?移送法辦判刑一槍斃命?怎移送不了呢?沒判刑前他是無罪的.到底是違了民法還是刑法?違了哪一條法?法官判了嗎?
不是很講道理?應該說官字兩個口法條隨我說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