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sonli wrote:https://ww...(恕刪) 預先打電話通知拜會內容。。。討論內容如被忘錄寫的那樣。。。有哪不合理的?新北市的自治條例去年三讀,今年才要實施。。。台北市政府這次在之前公文上認定也有牽涉到自治條例的部份,備忘錄文中明確的不就是要了解台北市政府對法令最新的完整解釋以及是否是變為通則性。。。新北市對其解釋在新法上路前當然也要儘速檢討台北市解釋權之合理性,不然台北、新北兩直轄市,雖不同市府,但地界只是界定而已,隔條街,一個可一個不可,那對民眾也是個困擾,徒生爭議。。。新北「都市計畫法自治條例」三讀最快明年6、7月上路- 生活- 自由時報電子報m.ltn.com.tw › news › life › breakingnews2017年11月9日 · 新北市都市計畫法施行自治 條例」今天完成三讀,討論過程中,市議員李婉鈺認為,農業區就該農用,要求刪除第36條農業區 ...
halachung wrote:預先打電話通知拜會內...(恕刪) 想請問潑污水的人,這又是何種拜會?2018.04.17Q 台電已拜會過新北市漁業處一次,雙方不是已達成解編瑞芳保育區共識?94 Views新北市漁業處強調「從頭到尾都沒有共識」,請台電跟環保署不要再亂說,新北市不同意也沒有共識,如果有共識,就請台電跟環保署拿出正式公文證明。事實上,台電僅在105年5月20日毫無預警的前往新北市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1次,諮詢有關「瑞芳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調整相關問題,當時漁業處即依法規明確告知必須重做環評,但台電卻解讀為「有共識」,未免牽強附會。https://qa.ntpc.gov.tw/Issue?aid=75
eric2005hub wrote:但事實就不是這樣事件發展去找出來吧你這論法那新北官員去找北市 不好意思喔!這件事從頭發落到尾!打文大大群館,王議員去館OK,畢竟文大在北市。但接著打又昱逃漏稅就是撈過界,那個權責單位在新北市國稅局。就算土地在台北市,但不管是任美玲或又昱都歸新北市管轄範圍。綠黨新北市議員是都沒人了嗎?還是愛惜羽毛,不想在必輸的選舉中得罪支持侯的選民?
eric2005hub wrote:那新北兩傻去台北市府...(恕刪) 原來民進黨所謂的違法合法以及公安等。。。是有分區域跟物件的啊。。。難怪只看某些人猛打文化大群館宿舍。。。其它全台灣相關的一點都不在意啊。。。果然除了選舉目的打文化宿舍外,其它的還真不關民進黨的事。。。全台灣其他住宿學生安全,民進黨關心度有這十分之一就偷笑了。。。版上的大家看清楚選舉黨的真面目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