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468563
小樊 wrote:
讓我決心要在年...(恕刪)
魯拉拉拉 wrote:
1.捷運是真的上下班時間坐的人多,但是僅限於上下班時間,平常坐的人真的不多,輕軌的班次很密集,每天的乘坐人次:
輕軌有14個站點,一天從7點營業到晚上10點,15分鐘就從第一站跑完到第14站,每15分鐘來一班,每天有60個班次,共經過14個站點,共經過840個站點,來回共1680個站點,代表平日每個站點上來3個人,假日上來7個人,可是輕軌有四節車廂,代表根本是空空蕩蕩的沒人坐,像謝龍介說的,四節車廂四個人,就像幽靈馬車,一點也沒錯
算得很認真,雖然我不支持輕軌!但我在離峰時間搭新北幹線公車也是從發車到台北市區才2個人。其實桃捷運量也滿慘的,但前瞻還是硬要在各縣市蓋捷運、輕軌,跟兩兆風力發電一樣,明明夏季就沒什麼風...至於不可描述組織為何還要硬幹,嗯!我不想被查水表
axr6902421 wrote:
氣爆..管線是吳敦義時代埋的,是私人公司的管線,你要睡菊負責甚麼??..
頂多就是幫白賊義善善後而已,而且人家市政府也沒有牽拖白賊義..
就該賠的賠,違法的公司抓去關..不然要處裡啥??
其他不了解不予置評
你這部分錯很大
承如他人提示
管路是私人但用地卻是道路公地
不論是否受取費用一個危險管路公家租地於它
本身就該對人民負責在該前提下應負起監督責成單位確實維護
更何況它每年都有收取相當費用市府更責無旁貸
簡言之對於市民來說
它不是只負責出地讓人停車要車主自負責任的地主
而是負責讓人可安心停車的營利停車場主管單位
因此現行高雄市政府才是最主要需負責對象
氣爆不是因為核准才爆的而是歷年疏於維護管理
至於有沒有牽拖
當時相關新聞報了很多市府官員對於此事說法
你可以自行查照到底有沒有怪罪二十年前主事者
最後最近相關判決就認定市府此事要負相當責任
但它以技術性方式逃過此究責
就是用別人的錢去堵人的嘴
跟我打官司跟我要錢你很難拿到就算能要到也拿不多
但不找市府負責我可以幫你打官司再拿別人的錢給你更多
因為市府只擔心判決會帶給自己政治問題
真相?誰該負責?那才不是它的"正義"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