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男「7秒5刀」捅死龍哥!判正當防衛免刑責

看來01有不少人是鍵盤俠
等你遇到被無故攻擊時再來說你不會防衛過當吧,除非你不會反擊要打要殺全讓對方決定
影片龍哥他要回車上拿槍或打電話遶人,你不去阻止的話等人來或拿到槍了鐵定穩死

如果大家在路上開車遇到尋仇找錯車的不知道會如何反應
已經把你的全車玻璃砸碎了,且一堆人拿刀拿棍往車內亂刺
這時如果你不作任何反應的話,下場就是被拖下車活活被圍毆亂刺殺死
a48242719 wrote:
這個7秒5刀的錄像我看過,嚴格來說應屬自衛過當,這個龍哥已無還手之力了,他還是追殺不捨!...(恕刪)


我本來有覺得是防衛過當,
其實後來警方在車內有搜到槍,
當然有可能是假的,
但是這表明如果電車男沒有殺掉他,
有可能遭到報復,
而且龍哥旁邊還有小弟在,
在那樣情況下,
我是電車男我也殺,
就是這樣才不起訴的。
你注意看,龍哥被反殺第一動作,
是想回車上拿東西,
只是電車男追過來才跑的,
這些動作都是斷案的基礎。

jimi74 wrote:
看來01有不少人是鍵盤俠
等你遇到被無故攻擊時再來說你不會防衛過當吧...(恕刪)

很有可能嚇軟無反應,當然不會防衛過當。
「檢察機關最後說,「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在實務上,許多不法侵害是突然發生,防衛者在急促、緊張的狀態下往往難以準確判斷防衛手段,因此司法機關應充分考慮防衛者的情況,保護正當防衛的合法權益。」

+1
能跑得掉早跑了,既然跑不掉,那不就是你死我活嗎?
中華民國法官就只認為人人都是毫無感情的機器人,凡事都應該要能冷靜不帶感情的判斷
法官肯定會說,那也只要砍腳就好了
其实第一刀已是致命伤,但龙哥还能动能跑,单车男谁知道你是不是真去车里拿枪了啊,而且整个过程也就几秒钟,生命受威胁的几秒钟哪有时间判断是不是防卫过当?与其自己躺着被抬走,不如站着进班房。
oviraptor wrote:
最好有人拿刀砍你時
你還會細心體會觀察是刀面還是刀刃
用心去感受對方是想殺你還是嚇嚇你


龍哥砍了幾刀,大于只有挫傷,
很明顯龍哥無意殺人,頂多有傷害的目的。
是他踢到鐵板,大于是酒店人員,
冷靜應對,逮到機會就出重手。
(龍哥從車上拿刀下來,大于根本不跑)
(龍哥負傷逃跑,大于到BMW車上拿走龍哥手機,
他說是防止對方烙人來)


對比台灣的停車場推人事件,
兩岸處理方式正是兩個極端,都不正確。


a48242719 wrote:
這個7秒5刀的錄像...(恕刪)

"劉男受傷跑向BMW轎車,于男繼續追砍2刀但沒有砍中。劉男繼續朝後方逃跑,于男追趕數公尺後被旁人勸阻"
依證據顯示, 劉男逃跑後被追趕, 然而此一時間, 于男並未對劉男造成傷害.
這件事如果發生在台灣
大家覺得台灣法官會怎麼判?

我是覺得台灣法官不會管前因後果
他們不懂什麼是 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 這個觀念
單車男會賠很多錢
牢獄之災也不可避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綁架等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不屬於防衛過當,不需要負擔刑事責任。

明天要更好
臺灣南波萬 wrote:
龍哥砍了幾刀,大于...(恕刪)

看看美国版‘龙哥’事件 只是拿出枪威胁被对方反杀

8月28日凌晨,一名Uber司机半夜载客回家,途中被一辆皮卡逼停,皮卡司机手里拿着东西,嘴里叫嚷着:“我有手枪,你想我TMD打死你吗?”不过话音刚落,Uber司机果断掏枪将皮卡司机射杀。当地警方随后召开新闻发布会,警长表示:这是一个“完美”和“经典”的正当防卫案,不会对Uber司机提出任何指控。美国律师也表示,整个过程Uber司机不但没有做错,还应该提出嘉许,因为他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乘客的安全。

http://news.ifeng.com/a/20180831/60000473_0.shtml


weiooooo wrote:
這件事如果發生在台...(恕刪)


其实大陆的司法体系也有同样的毛病,对正当防卫的适用一直都很保守,很少正当防卫的判决,大部分都是伤人者赔钱了事。这次如果没有多角度的监控,没有网络民意的一边倒,很可能于男至少赔钱跑不了。但这个个案先例一开,后面大陆的司法对正当防卫的适用,应该会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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