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廷分享了《江宜樺下令警察打人》

"耳心"字怎麼寫到底知不知道啊??
都過了四年了還在靠帶風向為生??
當你不尊重別人就不要想要別人尊重你不懂??
都過了四年了還捨不得放下書本,接受社會的洗禮每天只敢在同溫層取暖還想出來選民意代表??
真的以為每個人都可以像妓中一樣躺著選??


傲笑憐 wrote:
如果當年軟腳馬堅定地派警察清空立法院

即使流血了、即使總統國民黨還是選不贏

但是不會連立法委員都輸成這樣

軟腳馬的確應該為當年的失敗負最大責任...(恕刪)


你被喬王騙了,不少人和你一樣

按憲法及釋憲文,國會自治

也就是大腸花是不是、有沒有攻佔、霸佔國會,由國會認定

如果是,國會議長報警讓警察進入清場

如果不是,未經國會議長同意進入國會就是現行犯

所以馬若未經喬王同意即直接派警察進入國會清場,法律問題一大堆

馬和警察會被告不完

rustycar wrote:
所以江宜樺下令暴力...(恕刪)

挺行政院長下令驅離的
才是明眼人
自由必須要以法治為基礎

到底誰瞎挺?看歐美各國對群眾抗爭失控的處置方式就懂

怨念聚合體 wrote:
摸奶:陳為廷
賣淫:劉喬安
偷拍:邱俊榮
吸毒:劉喬安(K他命)、簡銘宏(大麻)、羅宜(大麻)
外遇:呂秋遠(有女友還劈腿)、陳光軒(選民服務變車震人妻)
毆妻:陳光軒
侵占捐款:柳林瑋
散布猥褻物品、偽造文書罪、加重誹謗罪:王年愷...(恕刪)


必須備份

日後好好複習
yuyang810402 wrote:
陳為廷在Facebo...(恕刪)


台大城鄉所水準這麼差啊!

跟國中小屁孩一樣。
所以江宜樺下令暴力...(恕刪)
太陽花民主學生運動
就是一群暴民 , 當時江宜樺,要跟法國鎮壓「黃背心」一樣 ,
對待暴民唯一方法 ,就是打狗棒 ,狠狠打下去就對了


暗 黑 wrote:
所以江宜樺下令暴力...(恕刪)

中国人,以一个大陆普通人的视角看两岸
當初韓打陳時,
怎沒往死裡揍,
這是多年後,
人民內心的疑問.


goodversion wrote:
佔領行政院警察還不...(恕刪)

支持做對的事
打人沒錯
錯的是怎沒打死
yuyang810402 wrote:
陳為廷在Facebook...(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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