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520 wrote:好比說一對男女自己組織家庭,生兒育女自力更生,他們就是客觀上的獨立家庭就算沒有去登記結婚,你不承認他們,現實上他們還是一個獨立家庭...(恕刪) 好比說一對男女自己組織家庭,生兒育女自力更生,他們還是他們父母的小孩除非他們搬出這個家庭所擁有的土地
Rocketmanpower wrote:依法論法。依中華民國憲法。中國。台灣。西藏。新疆。金門。等等。都是中華民國領土的一部份才對。中華民國才是國。這是入憲法的中國。台灣。西藏。新疆。金門。都是中華民國底下的地區簡稱而已。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一樣。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國家。中國。台灣。西藏。新疆。金門。等等只是兩國底下互有爭議的領域簡稱。 不就是兩(個中)國論嗎?
xilats wrote:好比說一對男女自己組織家庭,生兒育女自力更生,他們還是他們父母的小孩除非他們搬出這個家庭所擁有的土地 本來就是這個家庭的土地下面的小孩子不管怎麼吵,都不可能改變這個獨立自主的家庭反正狀態都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