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el54321 wrote:照你這麼講,就沒有詐...(恕刪) 投資理財有賺有賠 請審慎評估!手機簽下合約兩年 可隨便解約?簽約前請審慎評估 成年人不用自己負責?看看私校教師 中途離職要賠20萬!看看公費醫生 政府立法要賠多少?
god52101314 wrote:投資理財有賺有賠 ...(恕刪) 懂投資都知道,絕不要碰主動型基金,這種基金只會用手續費吸光你的本金而已,不管賺賠他都要抽一筆,其實跟吸血鬼差不多!你還在提這個條款?蠢也不是這種蠢法!去投資板看看吧!
jeel54321 wrote:所以說你奴性超高,...(恕刪) 動不動老把奴性掛嘴邊,我們講長榮航你去扯老共,扯遠了吧?就我所知,長榮體系一進公司都需簽約,而且在考試時和面試時都會告知公司無公會和問是否贊成組工會,既然已經告知你又簽了約,現在又來說不幹,那不是自己找麻煩?要說奴性,明明你就不喜歡職場環境,又不想離開職場,那到底是誰奴性重呢?
馬克陳 wrote:動不動老把奴性掛嘴...(恕刪) 對神明說要退出政界的有退嗎?說要吞曲棍球的有吞嗎?他們有怎樣嗎?那為什麼在公司面試時答應過的事,必須遵守一輩子?他們為甚麼不能說那是當時的意志?再問一下,你答應過別人的事,就一定遵守到底,從沒反悔過?
jeel54321 wrote:對神明說要退出政界的...(恕刪) 又來了,又扯東扯西的了。一進公司就知道的事隱忍不發,等順利成正職了又來說三道四,那擺明就是欺騙了長榮航的考試制度和面試官,還敢扯啥誠信和承諾?乾脆點要嘛賠錢走人,要嘛做到約滿再離開,都是成年人了,負責任很難嗎?
jeel54321 wrote:所以你要求每個人都...(恕刪) 一定要詭辯嗎?信守承諾是契約規範/道德價值大水來不走??大水來當然走~但大水是天災......白話叫做不可抗力/非歸咎於人之因素好嗎?請問在長榮任職有什麼<不可抗力>的因素可以違反當初兩造合意的聘僱契約??如果照你這樣講可以不認當時的聘僱契約你可以>>>那長榮可不可以一併比照?當初答應的薪資>>>我長榮不爽給那麼多....你繼續來上班但我減薪?你可以違約而我不行??你不仁還我不義勒~這案例不是沒有>>>有~叫做資方毀約~在台灣......最大的資方毀約叫做: 軍公教年金改革!朕不給的......你不能搶~!!
馬克陳 wrote:我認為,自己做出的...(恕刪) 合約只有對雙方都公平的狀態下,才需負責!沒有騙人簽下一個不平等合約,也逼人負責的。PTT 有人發文「弱勢就是人家挖了坑,你也得跳」,希望你們好好看看===================================================================弱勢就是人家挖了坑,你也得跳同不同情就看你和他有沒有相近的背景----------------我剛出社會的第一份工作,帶我的直屬老鳥沒教我什麼,先向我借錢當時一堆資深老鳥向我打眼色,問我有沒有被他借錢大家一副欲言又止的感覺原來他很資深,但是品性不好可是單位主管非常倚重他連他已經報名公司旅遊要出國了主管還會把他召回,替他把旅遊損失墊付當過兵的應該知道這是什麼坑這大概類似於有個吃喝嫖賭樣樣都行的老兵,但是十項全能軍官有許多理由可以送他軍法,但都投鼠忌器不敢送問題出在軍官,一個管理階層竟然無法找到人取代他主要幹部品性有問題,這部門會很扭曲很可怕這個直屬老鳥是上班時就會調戲女同事(人家有男友;現在應該早就投訴性騷了)部門聚餐唱 KTV 時會問要不要叫傳播小姐那種奇怪為什麼要升這種人當幹部啊!(我們部門主管的大名還上過雜誌,看來也算號人物啊)可是似乎都這種人會升...而我是借,還是不借?-----------------第二份工作,主管也向我借錢這次金額更大,是要買公司的股票而且我才進公司,他就要我簽收一台機器,四百萬我看都沒看過這台機器長什麼樣子,他說我只是領來借出這機器是要借給廠商的靠北咧,過手財神但如果廠商弄丟,公司會找誰索賠?這機器,我是簽,還是不簽?-----------------第 N 份工作,老闆發給我六個月年終同事拿十二個月;因為我沒待滿一年,我只待了六個月所以這是成正比的,算公平,老闆也大方年終拿到後只是個數字,這次是老闆要向我借錢...啊?又借?喔,不是,是買股票公司給我機會認購股票,金額上限就是我的六個月薪水講白了,完全不損我的本金,就是問我'要六個月薪水,還是要股票'我認了股票,代表我對公司有信心一年後分紅利,六個月又退回來了;股票還在這次老闆很大方,什麼坑都沒挖給我,只是要我做選擇:相不相信他經營得起來不相信,就拿錢走人相信,就當小股東----------------我媽在車床工廠工作,拿的是最低標準薪資,就兩萬多可是我媽年紀大了,再找工作不容易老闆吃定我媽,怎麼欺負她也得吞下去可是勞基法老闆也不敢不從,兩萬多必需照章給足巧的是老闆娘在拉保險,她就拿一張保單給我媽簽老媽說:那張保單的保障根本不怎麼樣,不想保可是人家給你一份工作,又嫌你薪水高這樣把你賺回去,這保單你簽是不簽---------------到處都是坑,因為是弱者,所以明知是坑,也跳...就好像在學姐家,學姐開酒要你喝喝了就不能酒駕這酒,你喝還是不喝男人啊,你別說你愈想愈不對勁大家都會說: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就那個意思了
jeel54321 wrote:合約只有對雙方都公平的狀態下,才需負責!沒有騙人簽下一個不平等合約,也逼人負責的。(恕刪) 又來了~你的文字論述沒問題, 是正確的!>>>合約只有對雙方都公平的狀態下,才需負責!沒有騙人簽下一個不平等合約,也逼人負責的。一樣請問長榮請空服員簽了什麼馬關條約?可以給大家知道一下嗎?如果有>>>我一定支持空服員力爭到底!退一步講>>>如果當初長榮給空服員的聘僱合約是不平等的>>>這不用罷工啦~直接去勞動部檢舉/法院提告就好了~!!長榮絕對輸一屁股!長榮的一堆法務全部都可以開除了~!!還有......空服員是弱勢的底層勞工嗎?哪個不是大學以上畢業/精通兩種語言?會因為知識的不普及/教育程度低/不識字/資訊不對稱/年紀大......所以容易被騙?被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