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名人質?是真的嗎?誠心請教歡迎打臉


yurue wrote:
第一時間公司准假,之後才發現不符規定,不能請假,公司直接改記曠職合理嗎?...(恕刪)

這邊有盲點
請假應該是跟資方請, 而不是跟工會請

這18人卻是詢問工會罷工合法性, 算不算曠職應該不是由工會決定而是資方決定的吧?

yurue wrote:
爭議點在,第一時間長榮認定是罷工,隔天才說是曠職。
如果第一時間,現場主管說離開現場視為曠職,空服員還是離開,記曠職就毫無爭議了。...

我想這不是問題所在
犯法第一次沒被抓到, 第二次才被抓, 不代表就沒有犯法
就像一審無罪, 二審也可能完全翻盤變成有罪, 嫌犯不能由一審無罪, 證明二審也一定得判無罪
yurue wrote:
沒提調派課的說法



………………
我發現你真的没在看人家說什麼
要不是你quoted我的話,我真不想回了……
你知道你這樣的方式,真的沒有人會認同或支持嗎?

yurue wrote:
爭議點在,第一時間...(恕刪)


這麼愛舉請假的例子
我就給你一個例子

市公所(工會)寄教召叫你7/1報到
結果你(空服員)請好假也去了
發現公所通知有誤應該是2號
那你7/1號請的假誰負責
這就不是公假了喔
公司的勞動力損失算誰的?

------------------------------------

還在鬼打牆
你到底要怎麼回答我的假設?

人世間最痛苦的事
不是有一份珍愛在我面前而我卻沒有珍惜
是有人被打臉還一直在你面前狡辯
我沒有胸部 wrote:    

這麼愛舉請假的例子
我就給你一個例子

市公所(工會)寄教召叫你7/1報到
結果你(空服員)請好假也去了
發現公所通知有誤應該是2號
那你7/1號請的假誰負責
這就不是公假了喔
公司的勞動力損失算誰的?



...(恕刪)


公司都准假了,當然算公司的

本來教召只有7/2一天,公司同意多給7/1一天,是公司自己出的問題,當然算公司。
紀錄跟回覆是不同的,長榮避重就輕,把回覆說成紀錄。

故意不提「回覆」

長榮要是肯定自己記空服員曠職,是100%沒爭議,為何要說 「暫列」曠職?


長榮航空空服本部副協理馮美莉說,當天下午,調派中心的同仁因為不了解工會實際罷工的範圍,才會記錄為罷工,當天晚上發現,這些組員報到時間並不在工會所發佈的報導範圍內,所以改成「暫列曠職」。
josephjia wrote:


………………
我...(恕刪)
yurue wrote: 公司都准假了,當然算公司的

本來教召只有7/2一天,公司同意多給7/1一天,是公司自己出的問題,當然算公司。

真懷疑你有沒有上個班
准假的前提是請假人要提出證明
而證明是可以後補的
當放完假卻提不出證明的時候
絕對是請假人吞下去而不是公司吞下去
即使是公所弄錯也是一樣

yurue wrote:
公司都准假了,當然...(恕刪)


你趕快去開公司吧!
祝你生意興隆
台灣勞工的未來都靠你了!

我沒有胸部 wrote:
首先說明我是資方一...(恕刪)


樓主言之有理,就時間點來看,的確是工會公告前就報到,

私人企業請假本來就有自己一套規定,支持長榮的處置,

而現在是工會要介入人家企業經營管理,

私人企業求的是生存,可不像泛官股或國營事業,由全民買單........

哪容得下胡搞瞎搞...
罷工空服員若領回三寶復飛 工會:將由會員代表決議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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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棒..看來工會將解散了..長榮的人閃都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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