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光鴿 wrote:
本科系也不見得你說得都對,不同意見都是法盲,那還要正反雙方律師幹嘛,郭小姐工會這邊一定也有律師幫她辯駁,照你的說法那些律師都法盲???律師就是要選擇解讀條文將自己這方得利益最大化而已。
回看了一下,也許語氣有不好的地方還請包含,討論區本就是討論的地方,不該用情緒來表達,法盲兩字我收回
但我想很多人還是不懂關於飛安的言論,是會有放大的效果,不然法律也不會對於飛航安全有諸多限制
這跟你在私人群組上罵老闆甚至說要修理他,或是一些情緒上的言論,這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當然,郭小姐的律師不見得會輸,但連警察都已經請郭小姐到案說明,至少就可以知道,有可能影響飛安的言論,已經不是言論自由的範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