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vicky wrote:
有個 w 網友 今天...(恕刪)
一天開50樓, 管妹也惹不起, 應該是M01的VVIP吧
siramdmmx wrote:
首先我同意你最後一句話,我也真的鼓勵一般網友看到這種帳號就檢舉。
再來我認爲公共財不要跟社會責任混為一談,你在文中已經說了,社會責任不管公私單位都是要有的,這跟公共財是兩件事。
舉個簡單的例子,
一個公家單位的公園遊樂設施損壞,你找誰負責?
一個有錢人自己蓋了一座公園,開放給大家玩,壞了你會找誰修?
你是善心人事自掏腰包的特例不包含在內。
公家設施你可以要求主管機關負責後續,因為這是納稅人大家共同付出的。
私人設施你可以找地主,地主處不處理是看他,這時你要求、命令他要修好,對方八成覺得你莫名其妙。
我們不同點僅在於公共財的定義,我是覺得你可以以用戶觀點抱怨站方,但用公共財的理由我是覺得滿奇怪的,不是只有公共財才會有社會責任的不是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