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勇者 wrote:
馬英九時代,人民可以...



記住這個人的嘴臉。
希望她這輩子都不會遇到偶發性的不方便需要別人幫忙的時候。
相由心生啊。


男人40一隻嘴 wrote:
記住這個人的嘴臉。希(恕刪)

真的是人醜 ,心也醜
很想問這位小姐
若你媽老了 外面公廁滿了
會不會帶你媽進去借廁所
還是一樣沒有學生證 外面憋死算了
學醫的難道不知道老人家尿急是等不了的嗎
考上台大卻是這種德行
弟子規三字經孝經沒背過嗎
任何規則既然已經定下來就必須要遵守,但是當有違規的時候應該交由被賦予 "權利" 的人員去執行"判斷" 、勸導或取締。

正義是好的,理念也是正確的,但是在正義的理念下,如沒有正當賦予權力就等於自身先違規,想維持 "真正的正義",可以考警察可以考法官

無論是社會法規、學校校規、還是捷運禮儀,應該都有一群被賦予正當權力的管理人員

任何人打著 "正義"的名號,行 "執法"之前,先想想自己是否有被賦予權利呢?。

如果警衛、警察、被託付權責之人,沒有依規定辦事,
人民、學生大可去反映或檢舉相關單位,採取正當的手段與管道。

如果社會人民看不順眼的事情都採取相同的策略,只會大亂,如太陽花的類似事件未來會更常上演,民主是一種尊重與包容,尊重別人也尊重自己。

好的心態變成錯誤的行動

錯誤的"正義" 變為 "正義魔人"
真正的問題點 是在 韓營的主辦單位,每一次準備 造勢活動,都沒有 準備好足夠的臨時廁所。

韓營的主辦造勢活動之後,總是 有發現附近的店面門口,停車區 的旁邊,都有一堆屎尿。 隔天的垃圾也都無法清完。 馬路旁邊的店面、學校 實在也沒有真的義務 要讓這麼多人來上廁所。 因為之後的清潔 也是變成人家的一種災難。
Gray2020 wrote:
任何規則既然已經定下(恕刪)


誰給這個潑婦大小聲的權利?

它已經觸犯強制罪

希望昨天被兇的民眾能告它

讓它知道台灣還有王法

shean9019 wrote:
很想問這位小姐若你媽(恕刪)

帶黨證就可以進去上廁所了
Gray2020 wrote:
任何規則既然已經定下(恕刪)

照規定?那麼當年闖立法院喝酒和進行政院吃太陽餅那些怎不判刑?
是誰沒照規定?

在飛機上有重症發作時,
也要按規定下飛機和自行叫救護車前往囉?

跨年時,捷運也照按規定十一發完最後一班車不再發囉?

任何單位若不想做事時,只要說“照規定”來是一定最輕鬆
當時那麼多人要借廁所,警衛當然可以按規定一個個換証來上,
然後警衛就忙著換証,出了事你再來怪警衛嗎?

得理都要饒人,更何況還理字站不住?
重點不在警衛或有人借廁所,重點是那女的態度為何要那麼差?
而且是那位小姐憑什趕人家,趕人是警衛的事,學生變顧廁所的警衛,是誰沒照規定?
連換証的也不給上...這是假規定故意找碴!
天空勇者 wrote:
照規定?那麼當年闖立(恕刪)


話說今天凱道的廁所,

有沒有需要借到那邊的廁所?

有她有去站崗嗎?

還是流動廁準備充足,

用不到那邊的廁所。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