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們情何以堪 ? 酷碰券變現金券 民眾得先花1000元去購買1500元抵用券

風悸情 wrote:
反正除了直接發放現金


況且不管發放啥小卷,都需要印刷成本,也要找印刷廠商競標 (或議價?)…
TNND,我終於懂了飛踢(恕刪)
又有標案了
這個政府連個簡單的紓困方案都辦的2266的,實在有夠爛的,選個菜包辦事不牢,我寧願草包上台。
人家拿1萬 ....3萬

繳稅的勞工 拿1000 換 1500..........................這

還要感謝政府的大恩大德


如果有商店的商品可以用這個卷買的話 能不能把1500整本賣給商家阿?

反正商家最後也是拿卷去換新台幣 這樣是不是雙贏
tony71110 wrote:
人家拿1萬 ....3(恕刪)


政府想用這些立法授權的資金想達到複合性的目標
想要振興經濟提升GDP
想要順勢推行電子支付的普及率
想要將活水導向比較需要的產業

我是認為想法單純一點比較好 大目標一次只要設定一種就好

電子支付普及率 最好的話是由商業活動推廣
讓商家經由競爭活動 吸引消費者使用


Tom_Deng wrote:
你說的消費卷漏洞不存在
因為最終持有消費卷的人還是得花出去才能變成錢
他一定會達成這筆錢在市場流通的目的
發現金就不一定了
所以要振興經濟,消費卷才是正確的


你說的也沒錯~
消費劵最後還是會在市場上流通的~
當然也算振興經濟~
只是振興到哪些產業的經濟~
這就很難確定~是否會平均分散到每個產業了~
(如果消費劵還有使用限制的話~那會更難平均~)

沒有迫切消費需求的~把消費劵賣一賣~變現金存起來~挺好~
精打細算的~用低於面值的錢買消費劵~再拿去買名牌包or金額高的東西~應該也挺划算的~
(當然這肯定是違法的~只是利之所趨吧~也不好說~)

其實~發現金跟發消費劵都一樣~跟振興經濟~關係不大~效果也有限~
主要只是讓大家多點小確幸~心理層面而已~

不講那種違法~收消費劵轉賣的狀況好了~
比如總會買衛生紙吧~
當你只有現金的時候~就是拿現金去~買1包的衛生紙~
當你突然多了消費劵的時候~因為可能消費劵有使用期限~
所以你只是會先拿消費劵去~還是買1包的衛生紙~

並不會因為你多了消費劵~所以本來只打算買1包衛生紙的你~就會變成去買2包的衛生紙~
也不會因為消費劵的使用期限~你就會被迫要馬上多買幾包的衛生紙~
(除非是有人拖到消費劵~使用期限將屆的時候~)
這是台灣政府,還是某公司福委會
怎麼格局這麼小
還亂搞

要不要發就直說
何必搞這種脫褲子放屁的戲碼
年收入50萬以下的農漁民
叫困難戶,可以領補助

那年收入50萬以下的勞工(上班族)?
排富前提先排除上班族?第一次聽說上班族都是富人
toxin0702 wrote:
年收入50萬以下的農(恕刪)


看起來每個行政部會都有分配到紓困額度
要在最短時間內讓人民有感
急就章又隨便的決定
也就造就了這種荒唐的的現象

fsvbzq wrote:
是呢~我是不會去買這(恕刪)


看樣子你沒有經過3600消費券時代~所以才把消費券當成大家百貨公司的禮券買賣形式了

消費券就是等同現金在哪都可以花~只是有期限...

今天你會把3600現金用3400賣給別人??

Tom_Deng wrote:
你說的消費卷漏洞不存(恕刪)


他鐵定不知道消費券當時的運行方式啦!!
當年的消費券幾乎就等同現金,任何商家都可以收...期限內就到指定金融機構兌換現金
有哪個傻子會願意拿3600消費券去換3400現金??

消費券當年說真的還真有一定的成效~(只是乘數效果比預估少,替代率也高達6.7成)

當年一堆商家趕著賺這筆財~還把一堆商品定價在3600左右~
我印象都很深刻~我當時比較好的顯卡也是花消費券買的....
當時不少人的確是閉著眼睛把3600花下去!!
aavicky wrote:
又有標案了(恕刪)



看看上次印消費券的支出

費券資格對象約計 2,326 萬人,每人發放 3,600 元,計 837 億 3,600 萬元,委託中央印製廠印
製消費券所需經費 2 億 6,433 萬 6,000 元,委託財政部印刷廠印製消費券封袋所需經費 2,256
萬 3,000 元以及委託金融機構辦理消費券兌付手續費用 8 億 3,736 萬元,共編列 848 億 6,025
萬 9,000 元。

印刷費 = 2 億 6,433 萬 6,000 元 中央印製廠 算是公家單位自己印
信封 = 2,256 萬 3,000 元 財政部印刷廠處理 也算是公家單位自己印

看看這次券會來多少錢, 給誰印, 比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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