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ehanwen wrote:
政治献金在我们这里就叫受贿,而且是确定无疑的触犯刑法。
别人为何会给你金钱,无非是看中了权利可以带来利益而已,他给的钱以后会成倍的拿回来。
这就是权钱交易的本质,任你饶了多少圈,作多少合理化的借口都改变不了的本质。
人民不可能知道所有法的細節跟重要性,
人民的素質也有很多跟不上,甚至不關心的,
政治獻金在正常法條裡是沒有收賄的問題,
你説的有問題的是私下收受,這部分要抓沒那麼好抓,
不在檯面上的你怎麼抓?美其名叫政治獻金,那是違法的,
立法都是一步一步完善的,更不用說很多人民素質不夠或不關心,
你覺得這政治獻金要立法到完美都沒有私下收受要搞多久?沒那麼容易好嗎。
這是選舉之惡,不能因為有人收錢就不選舉,選舉是公民權阿,也不是有錢就能選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