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三 wrote:請問100萬的25%跟50萬的25%有沒有不一樣啊所以他才會問89萬當選的市長為什麼57萬門檻就可以罷掉,那大家那天投好玩的 又在繞圈子了...25%是母群體是全體選舉人人數,可不是當天投票人數。不管新舊制,罷免最少只要全體選舉人數的25%投下贊成票就達到部份的條件,剩下出來投反對的部份,是0人還是49.9萬人才是新舊制之間決定成敗的差異。你要不要先把新舊制的法條看一下再來講阿!舊制最大的詬病就是反對方通通不出來投罷免案就保證不會過,像蔡正元罷免案(適用舊制)贊成率高達97%,贊成比例也高達全選民的24.9%,但就是反對方沒出來投所以沒到50%投票率門檻,假使今天有另外25%出來投的是反對票(挺蔡正元),那他反而幾乎只差0.1%就會被罷免掉。所以看出問題了嗎?舊制的設計下出來投反對票反而會害到你要挺的被罷免者,因此反對方都是躲在不去投票的保護傘下。新制的設計基本上需要贊成票的門檻跟舊制一樣,差別是當反對方覺得贊成方可能單獨會過25%門檻時,他們必須思考是否該站出來投反對票,所以不論他們投反對票或不投票,都不會有害到自己挺的被罷免人士,只是反對方戰術必須事前確定好要走哪一個。至於25%是否是合理的門檻,難度上算是主觀的判斷,至少目前為止還沒有立委或縣市長層級的政治人物達到過。
Arithmetic wrote:一點都不恥辱,要罷免...(恕刪) 在綠處蛙身上看不到禮義廉恥,當然一點都不恥辱。好歹高雄有61萬人支持韓選總統,現在要罷免韓的理由卻是韓選總統而且只要57.5萬票。這種滿滿台灣價值的民主憲政綠處蛙當然一點都不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