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ak wrote:
三倍券、禮券傻傻分不(恕刪)
"消保處表示,振興三倍券的發放源於產業受疫情衝擊
,政府為適時刺激消費、協助相關產業復甦所推出,因
此振興三倍券有特別的法源及政策目標,不適用於禮券
定義與相關規範。"
實體券中至少有1000元是現金買回來的,
非由政府無償發放,應具有禮券性質,消保處明顯在胡說八道.......
不默而生 wrote:
遵守法律條文和所有者要如何使用是兩回事
說法說不過就要管他人如何使用
而且你還在用撥接上網嗎
會又修正說可以找零是因為有人反應小商家無法直接受惠
你每次買百吉棒棒冰會買200元嗎?
你每次買生煎包、蔥油餅......會買200元嗎?
餐券絕大部分也有折扣
為何還訂定超過使用期限不可全部作廢的法律
有這麼難懂嗎
還是現在的政府最大
在某些人的眼中可以不守法
小英政府的法律只有人民要遵守
說理說不過就只會說:不爽不要領
資本民主素養和邏輯都是笑死人
你是以為今天民進黨用自己的錢發振興券
依這邏輯
那一堆罵國民黨的是不是應該早就移民或是自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