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_Jiang wrote:日本怎會沒有主權?日(恕刪) https://zh.m.wikisource.org/zh-hant/%E6%B3%A2%E8%8C%A8%E5%9D%A6%E5%85%AC%E5%91%8A(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之內。中國跟美國有說過釣魚台的主權日本的嗎?
其實 看在釣魚台的"石油蘊藏"上我實在很想說釣魚台是台灣的.. 甚至我也相信宜蘭前輩漁民 把釣魚台當作漁場甚至在上面作息這些也沒必要捏造來騙我們後輩宜蘭耆老們認為釣魚台是台灣的 這點我可以理解但這種認定是錯誤的 因為國際法上領土的取得不是這樣的..現實問題是: 主權的行使是很嚴格認定不管台灣 或琉球 後來的日本所有的政府裡 真正對釣魚台第一次行使主權控制的國家 就是日本帝國就像今天你在海上發現一個"真正無主島" 你要說那是中華民國的第一步就是要跟政府登記 確定成為我國領土 (當然有沒人要挑戰爭議又另一回事)"任何一個國家領土 哪怕是我國的東沙島 太平島 都要有地籍及產權登記""發現 甚至在上面蓋房住人 燒殺擄掠 國際法上都不能立馬成為你的國土"所以中國搬出三國時代吳帝國的"夷州經略史"(吳軍當年在台灣對原住民燒殺擄掠一翻揚長而去)說台灣自古屬於中國 當然是不折不扣的搞笑...(同理可證 月亮跟太陽都是中國先發現的 中國人嫦娥還飛到月球上去 所以......)其實 日本真的不見得是實際上掌控釣魚台的國家畢竟早年這區域是屬於琉球王國的 日本尚未進入海權時代不可能越過琉球取得該土地..不管是大清帝國 琉球王國 在當地都可能更早有"實際控制權"及活動紀錄我認為這是可能且幾乎一定有的.. 日本絕不可能是實際掌握地釣魚台及周邊海域的國家..問題在 國際法上 一切要白紙黑字的主權證明 沒有就是沒有...比人家日本晚註冊入籍 你就輸了 除非人家註冊當時 你出手干涉抗爭 表示不同意這個主權劃分讓日本龜回去 但很顯然的 從1895年到1970年間 不管ROC或PRC 和大清帝國自己都沒做過這種表示 幾十年後還想"討債" 這是不通的...
YC_Jiang wrote:其實 看在釣魚(恕刪) 國際法?你確定?波茨坦公告https://zh.m.wikisource.org/zh-hant/%E6%B3%A2%E8%8C%A8%E5%9D%A6%E5%85%AC%E5%91%8A(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之內。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BB%88%E6%88%98%E8%AF%8F%E4%B9%A6表示接受美、英、中、蘇四國在波茨坦會議上發表的《波茨坦公告》,同意無條件投降的詔書。日本天皇國際法上簽名蓋章的對嗎?
kantinger wrote:https://zh(恕刪) 你錯的 真正界定日本二戰後領土的 不是開羅宣言是舊金山和約日本在該約裡表示:放棄本州四島外的土地..所以釣魚台在此時被視為"琉球群島附屬群島"交給美國託管..當然不是台灣附屬群島 因為龜山島跟彭佳嶼才是...所以美國後來交還給日本該群島 本來就沒有問題..唯一可以說的是: 日本當年宣布"放棄" 等於切斷與之主權關係但問題是 台灣與中國跟該群島也無關係如果你認為釣魚台不屬於琉球群島附屬島嶼 早該在美軍接管時向美國抗議爭取 兩國卻都沒有動作..所以 現在能說啥?
樓主如果希望這樓是要講 道理 根據 邏輯那顯然要失望了,這樓有一堆是談情緒的這票人來這樓不是為了談道理論根據的 只要誰敢拿出釣魚台是屬於日本的證據那就罵誰是台奸賣國賊日奴 釣魚台是我們的就是我們的不要跟我講道理講證據,反正釣魚台就是我們的,懂嗎?
kantinger wrote:(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之內。 確實有存在開羅會議,但根本不存在名為 "開羅宣言" 的宣言開羅會議只有一項新聞公報,英語文獻記載的標題為 Press Communique,何來宣言?新聞公報也不是 羅斯福 蔣中正 丘吉爾 其中一方寫的,簡單的說就是記者寫的啦新聞公報也得不到 羅斯福 蔣中正 丘吉爾 的承認,所以都不願意在公報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