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蛋機勒,為什麼有很多韓粉把公文抬頭的密等當做是蔡總統解密時限啊?

台南阿翰 wrote:
笑死人了~附件:升等...(恕刪)
附件在那,機密文件最好可以雖意影印,複製發文給人,你看到了就快拿出來,快點...沒有的話,就閉上你的鳥嘴吧..一般公務機密可以核密30年,我看除了蔡媓,近期應該找不出第二個人..
看了上面這一團亂戰,

實在是啼笑皆非。

這麼簡單的公文ABC和事實查證,

居然也能亂戰成這種局面。

第一,



陳學聖收到的這份公文上所說的「本件於……解密」,所謂的「本件」就是指這份公文,

公文上的「密等」就是指這份公文的密等,

不是指蔡英文的資格審定資料,也不是指這份公文的附件。

第二,

公文中的「附件:升等著作資訊」,

根本就不是什麼密件,

蔡英文的升等著作早就公開了。

教育部官網108-07-19的公告:



公告中把兩次資格審定所提交的著作名稱、刊登期刊、刊登日期都寫得一清二楚,

而且是早在陳學聖10月1日發公文給教育部之前。

第三,

審定資料的保密根本沒有解密期限、保密三十年這回事,

也和什麼國家機密、一般機密的分類毫無關係。

教育部官網108-12-30公告:



教育部說得很清楚,

保密法源是專上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39條第1項,

「評審過程、審查人及評審意見等相關資料應予保密」,

過去幾十年保存幾十萬件的審查資料、會議紀錄,

為保護個人安全、有關個人權益之保護,

都持續保密中,並無例外。

只有兩種情形例外:



所以,網路上可以找到有人審定未過而收到教育部寄來的「評定為不及格之審查意見」相關資料。

除此之外,

這些事關個資保護的評審過程、審查人及評審意見等審查資料、會議記錄,

過去幾十年來都持續保密,並無例外。

換句話說,

這些資料已經保密了幾十年,

如果從民國四十八年公布、民國六十二年修訂的「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師資格審查規程」算起,

也就是現行於民國八十年公布的「「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前身,

至今已經保密了60年,

而且還會持續保密下去。

這和什麼國家機密三十年,有什麼關係?

第四,

這些資料所涉及的個資,不限於蔡英文個人,

其實,其中關於被審查人蔡英文本人的個資,

教育部早就都已經公布了,

現在不能公布的,都是涉及評審過程、審查人及評審意見等審查資料、會議記錄,

這些並不是蔡英文的個資,

哪是蔡英文可以憑她總統權力,說解密就解密的?

總統就可以違反個資法嗎?

總統的權力如果可以逾越法令,

那下次蔡英文濫權違法時,你們就不要唉唉叫。

你們老是說,法規碰到蔡英文就轉彎,

其實是你們一遇到蔡英文,就要求法規轉彎吧。
台南阿翰 wrote:
不廢話,先上圖!教育(恕刪)


韓國仔被罷免後在家睡覺

又被人搖醒說道

本黨最近發生了一點事

麻煩你出山救援一下
樓主是開錯帳號了嗎

這是T大的研究領域
nyko1225 wrote:
樓主是開錯帳號了嗎

這是T大的研究領域


哈哈哈,

少來這套了啦。

樓主罵得很對啊,

是這些疑英派錯亂到讓人啼笑皆非啊。
turtlins wrote:
哈哈哈,少來這套了啦(恕刪)


turtlins wrote:
看了上面這一團亂戰,...(恕刪)

公文附件不算公文的一部分?長知識了!
turtlins wrote:
看了上面這一團亂戰,(恕刪)

附件也是公文的一部分
怎麼可能公文密而附件不密
這是什麼邏輯?
那密件根本就毫無保密的意義了
那國防部的軍武採購相關附件不就可以公開也沒事了嗎?
未解密前,誰敢保證公文的附件跟檯面上的東西是一樣的??

不過這公文我還是搞不太懂
如果說例為密件是因為教育部的相關法規
那是隨便一個立委說調就能調的嗎?
如果說因為立委調卷而解密,那這個回復公文又有什麼好密的?很難懂
blood0819 wrote:
附件也是公文的一部分
怎麼可能公文密而附件不密
這是什麼邏輯?

事實上這就是公務單位的邏輯
應該說是"上級單位"的邏輯作法
這種狀況在法院申請相關文件解密常看到

舉例來說 申請一份該公務員的出勤紀錄
作為是否有偽造報帳的可能
公家單位就會把出勤記錄往上報 要求上級單位(最高可到行政院)指示仍須加密的部分內容
如果法院/檢調 不要求的話....
一份出勤紀錄,每天的上下班時間 你會看到都是黑色標記
能夠看到的只有他上班的"日期" 在法官來看 那根本不能當作證據...
但是 公家機關如果真的要幫忙掩蓋 就會有這麼荒謬的解密文件給法院
更不用講 只是參考用的立委聽證會

所以 真的要解密 不可能是"教育部"這樣的單位能決定的
一定是往上簽呈之後下達的指示 來做為解密內容多寡的差別
本文加密 附件不加密這樣的作法
也一定是來自於上級單位的指示(只是為啥要這樣做 又或者多高層指示的,沒在該單位根本不可能知道)
這種事情 真的要搞清楚
除非換了最上面的老闆
不然不可能不照老闆指示做事

簡單來說
跟你講啥個資法保護(公文是屬於公家單位財產,理論上不屬於個人,應不在保護內容之列)
跟你講 依循舊例之類的
都是推託之詞
蔡總統真的不公開,不可能下面的會去公開這些東西
best6888 wrote:
韓國仔被罷免後在家睡(恕刪)

出山是要被扛去種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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