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chrotal wrote:這是變相收人頭稅每個人要打滿時數但是自己出錢?連交通罰單600都一堆人不繳裝死不去打靶要判刑嗎? 我覺得可以改為隔年開始會常態性被優先徵招教招。因為合理懷疑訓練不確實所以需要回營加強磨練,之後就會乖乖去靶場練習。也可以增加條件比如規定1年要打滿最少10次1小時。合計10小時的時數,可多不可少。如果不想打這麼多次可以選擇自費考式,只要射擊合格,當可免除10小時的射擊時數,就能剩下錢。
rossi1975 wrote:有多少人是以參加戰鬥營的心態去當四個月的兵大家心裡有數。 說實話就算要去當兵的不是以參加戰鬥營的心態~自從洪仲秋案後...大部分的部隊長官也多半以"帶(寒)暑假戰鬥營"的心態去應付這群受訓4個月的兵吧~
八幡 wrote:說實話就算要去當兵的不是以參加戰鬥營的心態~自從洪仲秋案後...大部分的部隊長官也多半以"帶(寒)暑假戰鬥營"的心態去應付這群受訓4個月的兵吧~ 這點我認同就象現在越來越多老師不敢盡心教小孩子一樣,怕太嚴格會被告。
洪仲秋案我個人是覺得犯錯可以處罰但不要把人家弄死,弄死人你在怎麼扯蛋只會讓人更生氣,我當過兩年兵, 但我認為軍隊會讓台灣人反感不是沒有原因的,至於教育體系, 我認為台灣教師有很嚴重的歧視心態, 而且愛耍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