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炸了!信義房屋幫她用一坪不到32萬賣房 三個月後卻以42萬上網賣

Panchrotal wrote:
賣房子要賣高價要賣低價都可以
人總是有判斷正確判斷錯誤時候
但是高低價不能跟房仲自己有利益關聯
房仲為了自己利益去製造高低價差那是違法


目前說法都是屋主的說法,情況也都是屋主自己推測,上法院最實在
但即使真如屋主說的情況
這件事是很簡單非常簡單就可以避免的,而且花不到屋主5分鐘跟一毛錢

我要強調的是
除非你沒差那幾百萬,不然像我們這種平凡小百姓要賣房子這種關係到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東西,做好功課是基本,你做好功課都可能被騙了更何況是沒做功課一點概念都沒有的人
台灣這個社會真的很可悲,明明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這麼多,結果還是非常無知,我就我個人買賣房地產跟處理家父遺產稅的經驗告訴大家一些事,讓大家參考..

1.買賣不動產等等之類與公家單位登記辦理的事,原則上不用找什麼代書、房仲,透過網路或其他任何管道找資訊理論上應該都OK。以前要代書是因為不識字的人多,要找房仲是因為沒有網路,但現在都應該透明了。

2.向政府辦理所有權登記轉移也都有標準程序,除非你是不識字的文盲,都可以自己辦,規費便宜而且程序清楚簡單,如果有辦事員故意刁難(代表他有可能與代書勾結),就直接往上申訴,他比你還害怕沒工作。

3.房仲表面說誠實,但遇到可以輕鬆大撈的機會出現,也有人受不了就兩邊都騙了,或者配合炒作客一起撈,這是現實的狀況,目前看起來無解,炒房炒地反正也是合法的。雖然這會重傷真正要用房用地的受薪族,立法委員本身也是不敢得罪利益團體,所以我們只有自求多福。

我的結論,就是我們這些窮人要團結起來,能DIY就DIY,最後一定可以逼這些不義的賺錢者乖乖去生產事業上班!

台灣的房地產抽傭制度非常不合理,竟規定房仲的利潤上限6%,那麼同樣打幾個電話,寫幾個字,帶看個房子,1億的房子他抽600萬,300萬的房子他卻只收18萬(其實也不少),工作機無差別,比起在工地櫛風沐雨的技術工人,這種賺錢法真叫人搥心肝。看看歐洲一些像樣的國家(例如英國),很多都是不論標的成交價多少,都只收幾千元台幣,這才叫同工同酬!而且英國法律還規定政府可以強制徵收空屋,然後低價租給窮人,這種事情台灣的立法委員辦不到,原因我不知道。
買賣簽約 投資理財 必須自己負責
以有限的人生
應該去追自己人生無限可能
而不是去追無限的房價
追到房價,人生也要謝幕了
ABCXYZ4450 wrote:
台灣的房地產抽傭制度非常不合理,竟規定房仲的利潤上限6%,那麼同樣打幾個電話,寫幾個字,帶看個房子,1億的房子他抽600萬,300萬的房子他卻只收18萬(其實也不少),工作機無差別,比起在工地櫛風沐雨的技術工人,這種賺錢法真叫人搥心肝。看看歐洲一些像樣的國家(例如英國),很多都是不論標的成交價多少,都只收幾千元台幣,這才叫同工同酬!

英國不動產經紀佣金平均是1~3.6%
只收幾千塊台幣?這在英國要餓死
https://hoa.org.uk/advice/guides-for-homeowners/i-am-selling/how-much-should-i-pay-the-estate-agent/
algerno2 wrote:
怎樣背信???背了誰...(恕刪)


如果有隱瞞有利事證
致使他人利益受損

背信罪或不當得利都可以提告
就文中來看
如果當地房價長期處於38-42萬
仲介依其專業性不可能不知道

提不出相關事證,如屋況不佳,屋主急售、地段特殊....等可能造成房價較低之主因
不然很難排除其責任
畢竟偏差已經超過一成以上
不太屬於正常市價波動範圍

誰說合約簽了就一定合法
違法的情況多的是
採購被抓去關的不在少數
白紙黑字都簽了 有什麼好說的

只能說行為道德有爭議

還是下次可以簽 本人賣屋後 一年內不行以高價賣出
teneas wrote:
新聞內容消費者向媒體...(恕刪)


這位屋主有先去 591 網站或者其他的網站查閱過實價登錄,
也就是過去的交易情況與價錢嗎?

此外,這位屋主只找過信義房屋嗎?

都沒找其他的房仲事先詢問嗎?

這個新聞報導是很片面的,缺乏客觀的平衡報導。

房仲有很多家,報導者也可以找其他家的仲介諮詢。

如果找得到後來的賣方跟買方,也可以諮詢與報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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