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劃這次鮭魚活動的業者,讓我在心裡留下了極為惡劣的印象

窮到只剩下錢 wrote:
企劃


一個會誘惑改名的企劃案,且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帶來戶政單位無義意的白做工,

怎麼看,都不是個成功的企劃案! 目前現況,感覺有點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習慣 ?

那些專程去改名的? 也凸顯社會存在很多問題 !
窮到只剩下錢 wrote:
引發改名的亂象造成大(恕刪)


拿菜刀搶劫
所以要怪超市賣菜刀
coffeejulice wrote:
那請問法院為何認為八仙為何要替塵爆負責?
如你所說, 消費者塵爆怪房東?


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你只知道八仙要負責卻不知道八仙為什麼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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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樂園判賠傷者首例 法院認定塵爆案有過失

士院認為,八仙樂園為觀光遊樂業經營者,負有維護入園民眾安全的義務,卻未經交通部觀光局許可,擅自將未取得雜項執照及使用執照,且未經核准使用的快樂大堡礁等設施出租,容任瑞博公司搭建舞台,改變環境濕度及色粉濃度、色粉沈積量,與塵爆死傷眾多關係甚鉅。
此外,八仙未要求瑞博公司改善逃生路線,也未建立緊急救難及醫療急救系統,違反建築法、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規定,推定為有過失;且色粉曾寄放在八仙倉庫,八仙若稍加留意,即能發現紙盒上的警語,對塵爆發生的危險性,有預見的可能性。

另方面,八仙曾在臉書宣傳派對,並負責週邊服務,與玩色、瑞博共同提供派對服務,八仙自應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沈姓男子擅自上台噴灑色粉,也須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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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


再來問你看壽司郎犯什麼法要負責?
有宣傳叫你浪費食物?
鑽漏洞以為自己很聰明 實為品格下作毫無一點羞恥心
大概還會振振有詞認為自己又沒錯
企劃有問題 但這些腦殘消費者人格更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那些貪小便宜的人,
怪東怪西怪錯人了
d8859513 wrote:
責任不是無限上綱難道(恕刪)


好奇怪,
我要問的是雙標, 而不是誰該不該負責
該不該負責, 每個人都有想法, 但法律就是判定了租借給人辦活動, 房東要負責
法院判了就該形成標準, 怎麼現在一堆人跟法官對著幹


如果以前八仙不必負責, 那現在壽司郎就不用負責...標準一致

但現實是
八仙被法院認定要負責, 那現在壽司郎為何可以撇清?
重點一是自己是不是這種人
重點二
請把心思放在如何坑殺
我指的是如何賺他們的錢
畢竟都是貪小利的人
這類人最好騙
coffeejulice wrote:
我是針對這社會的雙標(恕刪)


你要對這社會的雙標怎麼想干我什麼事啊,要我來開示你?
今天你引我的言然後說不是對我? 基本上是對我的答覆了吧

你拿八仙這事來對根本莫名其妙
請問 壽司郎 今天是有客人在店內出什麼事了嗎? 要租給 壽司郎的房東出來負責嗎?

不要偷渡概念
今天就只是一個免費的活動而已,你要比應該是類似我說的Buffet跟火鍋吃到飽
請問如果這種吃到飽的店,客人沒素質把食材都拿了但不吃完,是不是浪費? 這時你要怪店家還是客人?
店家有吃不完罰則當然好- 但是今天 壽司郎 只是"一場活動"而已,他們本身又不是吃到飽餐廳
在這之前有人會想到有一堆人這麼沒素質嗎? 怎麼店家沒訂出罰則好像責任都在他們一樣
外國人嘲笑台灣島國鮭魚之亂
這種國家恥辱
付出的國家形象
又要花幾百億大外宣買回?

政府管學生不用穿制服冬衣
卻不管國家社會在鮭魚議題上空轉
又是不敢得罪選民的力作?
民智......不在討論範圍內 井蛙會呱呱呱 就是好井蛙
coffeejulice wrote:

好奇怪,
我要問的是雙標, 而不是誰該不該負責
該不該負責, 每個人都有想法, 但法律就是判定了租借給人辦活動, 房東要負責
法院判了就該形成標準, 怎麼現在一堆人跟法官對著幹


如果以前八仙不必負責, 那現在壽司郎就不用負責...標準一致

但現實是
八仙被法院認定要負責, 那現在壽司郎為何可以撇清?

你在48樓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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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法院為何認為八仙為何要替塵爆負責?
如你所說, 消費者塵爆怪房東?
.............................................................................
不是問為什麼八仙要負責
我回答你
你就說你問雙標


我再貼一次
八仙樂園判賠傷者首例 法院認定塵爆案有過失

士院認為,八仙樂園為觀光遊樂業經營者,負有維護入園民眾安全的義務,卻未經交通部觀光局許可,擅自將未取得雜項執照及使用執照,且未經核准使用的快樂大堡礁等設施出租,容任瑞博公司搭建舞台,改變環境濕度及色粉濃度、色粉沈積量,與塵爆死傷眾多關係甚鉅。

此外,八仙未要求瑞博公司改善逃生路線,也未建立緊急救難及醫療急救系統,違反建築法、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規定,推定為有過失;且色粉曾寄放在八仙倉庫,八仙若稍加留意,即能發現紙盒上的警語,對塵爆發生的危險性,有預見的可能性。

另方面,八仙曾在臉書宣傳派對,並負責週邊服務,與玩色、瑞博共同提供派對服務,八仙自應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沈姓男子擅自上台噴灑色粉,也須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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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直強調八仙被法院認定要負責,但卻不知道八仙被法院認定要負責的原因

八仙因為違法所以死傷八仙要連帶負責
跟你類比壽司郎根本兩碼子的事



要說人雙標前先去搞清楚八仙被判需負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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