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ny wrote:警察合法用槍不等於警...要攔阻A卻殺了B,就法論法,這裡沒有過失殺人的問題嗎?別忘了警察用槍是可有專業訓練的,不是一般人啊(恕刪) 何謂專業訓練,有訓練 射擊動態輪胎嗎? 當 敵人用時速 40遠離時,必須射擊車子那個部位? 輪胎?車子,駕駛者?玻璃,就算有專業訓練,在好的射擊手,也抵擋不了本能反應啊,
不能合法有槍的國家,各個都是嘴上神槍手一般手槍子彈打中車前擋風玻璃後,他想怎樣飛就連上帝也不見得猜的到另外現在制式9mm彈藥是後座力比較小點沒錯但請麻煩各位去真實靶場讓你慢慢瞄慢慢打10發子彈至5公尺外的靶紙就好10發子彈都能上靶紙再來一直要求制服員警是不是神槍手好了電影真的看太多了
jimi74 wrote:那如果流彈打到路過的你,或是追嫌犯撞傷經過的你,還是你是乘客你也是完全接受算你倒楣嗎? 如果該駕駛配合臨檢,乖乖被捕,就沒有後續。如果該駕駛小時候學好,沒有前科,沒有吸毒,就沒有後續。社會這麼理想化,就不用警察了。有無執法過當,交給司法,根據影片內容,我支持警察開槍。
hittaku0413 wrote:如果該駕駛配合臨檢,乖乖被捕,就沒有後續。如果該駕駛小時候學好,沒有前科,沒有吸毒,就沒有後續。社會這麼理想化,就不用警察了。有無執法過當,交給司法,根據影片內容,我支持警察開槍。 支持開槍就要去找立委推動修法啊,出一隻嘴沒用改成不服臨檢衝撞警察格殺勿論,用步槍連發斃人也比較快穩死的才不會沒打中跑掉又去傷到別人,然後民眾跟警察又是法院告來告去至於支持的你萬一被波及,你一定是溝牛賽自己貼,求仁得仁滿心歡喜
davidny wrote:警察合法用槍不等於警察殺人就一定合法,更何況射殺的是副座乘客,不是衝撞逃離的駕駛,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30777拒檢逃逸遭開槍!女丟包中槍友害亡 投案稱:她要我撞警就看投案駕駛有沒有剛好有行車紀錄器錄到聲音吧,不然死無對證
jimi74 wrote:支持開槍就要去找立委(恕刪) 有相關規範了如果有危及生命安全如果非用槍不可解決首要擊打不致命部位按照新聞報導情況來回衝撞臨檢站及警察絕對有危及生命安全汽車衝撞短時間內不用槍怎麼解決已經在衝撞了要怎麼打不致命部位?"她卻向前衝撞停等紅燈的小貨車,接著又倒車、再向前衝撞協助支援的警備隊潘姓員警。潘員跳開後拔槍開槍,站穩又開槍,子彈自駕駛座車窗擊入、一槍自擋風玻璃前擊入,擊中坐在右前座的林姓女子,林女雖一度逃脫,仍被警方攔截圍捕。"另外如果駕駛在人受傷後停車,副駕不一定死10點衝撞 11點丟包傷者於醫院門口極短時間射擊移動物是要多準?要求每位員警都10環?至於說如果被流彈波及要怎麼辦?該國賠就國賠吧要不然放任期開車離去再追趕撞到更多人誰賠?不追趕販毒害死更多人誰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