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台南阿翰~請出面領賞喔

paulabc.wung wrote:
連01都沒認為阿翰的(恕刪)

是呀~我嘴笨講不過"翰爺"
是"翰爺"仁慈"自動刪除回文
這樣閣下可有稍微舒緩了些??
告不告得成不重要,重點是要這類老躲在螢幕後的,用公權力拉出來攤在陽光下,看看到長啥樣,樓主記得要拍本人照。
ppl2012
公訴案~檢察官蒞庭申告~小的就像路邊閒人~看見有人被強拉上車~報案人而已啦~不會傳我出庭
Lightwave18 wrote:
錯了,雖然可能不起訴(恕刪)

你別這樣~小的也只是想為台中經濟盡一份棉薄而已
ppl2012 wrote:
嘴了一晚上~忽然之間...(恕刪)
水喔~
ppl2012
你不干嫌啦
paulabc.wung wrote:
連01都沒認為阿翰的(恕刪)


現在是承平時期欸,
動不動就說假如之後發生了甚麼就把你怎麼樣的,這不算威脅嗎?
臥草,原來甚麼鬼言論自由都是假的~~
ppl2012 wrote:
不起訴書不會有詳資~110...(恕刪)


保證有,我這有份二月的,要看嗎
DannyHwang
我是很好奇這類平庸的邪惡者是怎樣的人
ppl2012
不起訴書明列雙方個資??哪個法院的~桃園地檢的沒有列~你應該向該地檢向該股書記官告知~這有違法之虞~因為案件不起訴~雙方無見面~無需列個資~避免見面尋仇
給樓主推一個,期待後續發展
paulabc.wung wrote:
連01都沒認為阿翰的(恕刪)


訴訟是人民權力。
幸福很簡單 wrote:
保證有,我這有份二月...(恕刪)

真的嗎!?

所以我也看的到pp的個資嗎?
法客You
知道ppl2012的個資後,你要幹嘛呢[XD]
台南阿翰 wrote:
那你可能也要去報案告...(恕刪)

拉別人下水,能不能有點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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