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擱來 wrote:
你才在帶風向。路宰就(恕刪)

那位助理,是不是有個“特殊身份”呀?
去google 查查看,
很有趣
麥擱來 wrote:
1. 我是徐某某 。...(恕刪)
講的真好,趕快去她的臉書打她臉,快!
不然,好像放那個什麼氣一樣。
樓主的做法極端惡劣,在事實發上加入一堆自我想像的評論,這種方式就是抹黑造謠潑糞。
更糟糕的是,既然敢批評時政,就大大方方的將姓名正確的寫出來,寫一個「徐某某」,擺明就是要躲避法律責任,希望能夠敢做敢當啦!
rickchiu
很多粉專側翼的手法阿,都習慣了
JOB HO wrote:
樓主的做法極端惡劣,在事實發上加入一堆自我想像的評論,這種方式就是抹黑造謠潑糞。
更糟糕的是,既然敢批評時政,就大大方方的將姓名正確的寫出來,寫一個「徐某某」,擺明就是要躲避法律責任,希望能夠敢做敢當啦!



徐某某,關徐某某啥事啊!

想你的祖國對岸,馬某被抓,搞的金融市場大亂,然後改成馬某某,金融市場復活,這個才是好笑,

中國官媒在怕什麼,就只知道馬某,馬某某,呵呵呵 。。。 何時中國官媒懦弱到只敢用馬某與馬某某啦!

看來中國官媒肯定是怕指名道姓以後,被馬某告上法庭,連對的事都只敢用馬某,馬某某,看來中國官媒第一次用馬某時,應該是被馬某恐嚇,所以改用馬某某,馬某跟馬某某有差嗎?反正,誰都不知道馬某是誰,馬某某又是誰,哈哈哈 。。。
Jimmy Ting
吃很飽,撐著沒事幹
下次改用習某某被李某某鬥爭,所以習某某完蛋了,李某某上位以後,肯定把習某某以濫權貪污送進法院,送進秦某監獄與周某某,薄某某成為獄中兄弟。

習某某死定啦,不是習某某死就是李某某死,哈哈哈 。。。
Jimmy Ting
吃很飽,撐著沒事幹
看的出來.....已經沒招了
麥擱來 wrote:
想你的祖國對岸,馬某被抓,搞的金融市場大亂,然後改成馬某某,金融市場復活,這個才是好笑,

中國官媒在怕什麼,就只知道馬某,馬某某,呵呵呵 。。。 何時中國官媒懦弱到只敢用馬某與馬某某啦!

看來中國官媒肯定是怕指名道姓以後,被馬某告上法庭,連對的事都只敢用馬某,馬某某,看來中國官媒第一次用馬某時,應該是被馬某恐嚇,所以改用馬某某,馬某跟馬某某有差嗎?反正,誰都不知道馬某是誰,馬某某又是誰,哈哈哈 。。。

所以你已經爛到跟你認為很爛的中國去做比較了,
你這樣還不可悲啊?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我是徐某某。。。
麥擱來 wrote:


1. 我是徐某某 。。。。(主動脫罩顯赫一下官威勢力)


2. 這是我的車,不是說有人來都是用勸導,警察局都是這樣說的,怎麼現在變成直接開了。。。(我的車,警察局長都跟我說會勸導喔,你敢違背警察局長對我的說法,。。。)


3. 開單呵,我們回去講 。。。(跟你這個小警員講太多,浪費時間,小警員你就開單,我再拿單子回去跟警察局長講,那時再看你怎麼死的,。。。)


4. 離開時,還要記起小警員身上名牌。。。(否則回去講時,警察局長問罪是那位對偉大議員不敬的白目警員時,卻不知該罰站那一位警員,找不到那位對這個議員白目的小警員,所以必須記起小員警名牌)


左看右看,對於借勢施壓小公務員,小警員已經習慣的人來說,上述肯定都不是在借勢施壓。

(恕刪)



"影射"整起事件,並加油添醋OS!但意圖使人聯想跟徐議員的停車事件相關!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樓主慢走不送!
看來綠色側翼除了烏賊戰術外也沒招了。
stanchao wrote:
看來綠色側翼除了烏賊...(恕刪)
一直以來都只有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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