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el54321 wrote:這種弊端,哪個公務員要一肩擔起當然可以,但他不肯當替死鬼的話,會把誰咬出來? 之前太多案例了 替死鬼不管咬幾個人出來 大咖的還是沒事 替死鬼還是替死鬼要重判的太遙遠的不說 看看 香菸超買案
Shuuta wrote:工程沒驗收為啥不能付工程款?~ 政府購案的付款應該是與驗收綁在一起的如果購案本身複雜且工期長可以訂定分階段驗收目標, 每個階段的驗收有其範圍與進度及每個階段驗收完成後,付多少比例的款項這些都會定在採購合約中基本上不太可能發生付工程款前沒有驗收程序的確認
過客4112 wrote:政府購案的付款應該是與驗收綁在一起的如果購案本身複雜且工期長可以訂定分階段驗收目標, 每個階段的驗收有其範圍與進度及每個階段驗收完成後,付多少比例的款項這些都會定在採購合約中基本上不太可能發生付工程款前沒有驗收程序的確認 ;不過我覺得那些質疑沒驗收為啥可以付工程款的人想法跟你說的應該不一樣~換個方式講:估驗跟驗收是兩碼子事~就簡單一個問題:每期估驗計價付出去的是啥錢?~另,如果非得驗收合格之後才能給付工程款,那要工程保留款幹嘛?~
高虹安從來沒說要告誰呀他是市長他做好市長該做的事有問題的工程就要追查到底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然後要怎麼糾正改善後續要如何管理這才是他開記者會的目的呀他就是要告訴所有人他要糾正這個錯誤至於要告誰查到什麼問題就告誰, 不就是這樣?樓主這問題跟陳揮文的一樣說真的整天覺得人家要抓什麼弊案當一個市長難道不需要好好把過去的問題做一個清查改善還是只要買一買遠見雜誌的五星市長就好??有問題highlight 他, 讓大家關注, 才不會讓問題輕易被掩蓋這作法本來就是正確的不然你們檢調查了半年查到什麼? 查到一個寂寞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