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到底 棒球場能告抄襲堅什麼?

jeel54321 wrote:
這種弊端,哪個公務員要一肩擔起當然可以,但他不肯當替死鬼的話,會把誰咬出來?


之前太多案例了 替死鬼不管咬幾個人出來 大咖的還是沒事 替死鬼還是替死鬼要重判的
太遙遠的不說 看看 香菸超買案
Shuuta wrote:
工程沒驗收為啥不能付工程款?~


政府購案的付款應該是與驗收綁在一起的

如果購案本身複雜且工期長
可以訂定分階段驗收目標, 每個階段的驗收有其範圍與進度
及每個階段驗收完成後,付多少比例的款項
這些都會定在採購合約中

基本上不太可能發生付工程款前沒有驗收程序的確認
JOB HO
一般的營造工程時間都長達2、3年甚至更久,都是每個月計價啦。在這裡講成這樣表示一點工程經驗都沒有
Shuuta
JOB HO [+1];如果非得驗收之後才能請款......全台不知道有幾間營造手骨有那麼粗~[大笑][大笑][大笑]
一項政府的工程 有缺失(或弊端) 除了營造、監造有責任外 不可能相關的公職人員沒有責任吧
不管你要分階段驗收分階段付款 (或一次驗收一次付款) 都有相關的行政流程 那這中間的相關公職人員都須負法律責任
JOB HO
公務人員看監造的成果付款而已,公務人員甚至從工程開始到結束從來沒有去過工地,除非查到公務人員收錢,要不然很難公務人員會有事。現在就是營造商以及監造要完蛋了
過客4112 wrote:
政府購案的付款應該是與驗收綁在一起的

如果購案本身複雜且工期長
可以訂定分階段驗收目標, 每個階段的驗收有其範圍與進度
及每個階段驗收完成後,付多少比例的款項
這些都會定在採購合約中

基本上不太可能發生付工程款前沒有驗收程序的確認


;不過我覺得那些質疑沒驗收為啥可以付工程款的人想法跟你說的應該不一樣~

換個方式講:估驗跟驗收是兩碼子事~

就簡單一個問題:每期估驗計價付出去的是啥錢?~

另,如果非得驗收合格之後才能給付工程款,那要工程保留款幹嘛?~
CHLEEEE
重複刪除
Kevin567
JOB HO從頭到尾你講的都是事後消極的處理方法。對整個公共工程品質的提升根本沒有幫助。事後補救是一定要做的,重點是只有承包商跟監造負責?
堅的政治生涯,大概就是這個樣子了。

我的故鄉台南被管了30年,也就是你們現在看到這個樣子了。

新竹與桃園被搞了8年,還好新竹人與桃園人頭腦清楚,知道即時停損。

一旦再次政黨輪替,沒有什麼是做不了的。
馬褲林
高雄好慘!一次政黨輪替的能量爆發被落跑騙子浪費掉了。
RR5 wrote:
說實在的看不懂大家在...(恕刪)




這麼急幫洗地?
塔綠班開始帶風向了🥱🥱
Shuuta wrote:
換個方式講:估驗跟驗收是兩碼子事~

你在47樓的留言 : 工程沒驗收為啥不能付工程款?
估驗跟驗收是兩碼子事也是你講的...
大家質疑的問題: 沒有驗收為何可以付款,你才說估驗
高虹安從來沒說要告誰呀
他是市長
他做好市長該做的事
有問題的工程就要追查
到底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
然後要怎麼糾正改善
後續要如何管理
這才是他開記者會的目的呀
他就是要告訴所有人他要糾正這個錯誤
至於要告誰
查到什麼問題就告誰, 不就是這樣?
樓主這問題跟陳揮文的一樣
說真的整天覺得人家要抓什麼弊案
當一個市長難道不需要好好把過去的問題做一個清查改善
還是只要買一買遠見雜誌的五星市長就好??
有問題highlight 他, 讓大家關注, 才不會讓問題輕易被掩蓋
這作法本來就是正確的
不然你們檢調查了半年查到什麼? 查到一個寂寞喔??
CCS-1
半年卷宗上也可以積不少灰塵了
就看看這些泥鰍要累積對手多少政治本錢吧?
越不能辦,政黨輪替的資本就越積越高。
在野黨只要唱「 政黨輪替 徹底查弊」,口號都已經幫忙想好了!
哇!這口號多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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