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最近在炒甚麼, 所以稍微搜尋一下現在台灣政府財務狀況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原列2兆2,391億元,審議結果淨增列279億元,改列2兆2,670億元歲出原列2兆2,784億元,審議結果減列273億元,改列2兆2,511億元111年度中央政府各類決算收支情形111年度歲入決算數2兆7,108億元,較預算數增加4,438億元111年度歲出決算數2兆2,144億元,較預算數節餘366億元歲入歲出相抵產生賸餘,另債務之舉借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均未執行....實際執行結果,歲入歲出賸餘4,964億元,扣除債務還本1,500億元後,尚有歲計賸餘3,464億元支出沒有大於收入, 沒有舉新債, 有債務還本, 還有剩餘, 挺正常的啊,除非像柯文哲說的, 公務機關的主計人員, 配合會計師一起造假, 那又是另一回事.
厚實的肚子 wrote:我解釋一下,今年的財政收入跟支出是去年就編好了今年就算超徵再多,超過預算收入的都是要舉債這是會計原則超徵的金額要年底才能結算 講了一堆廢話結論就是歲入小於歲出所以要舉債既然都歲入小於歲出了還扯什麼財政有盈餘?想把短暫出現的稅收超徵偷轉換成財政有盈餘?
sonadora wrote:去年的「中央政府嚴重...(恕刪) 你應該有所誤會,追加預算案是 111 年 6 月提出,裡面寫的 8400 億是從 109 開始這 8400 億已經在 112 年 5 月執行完畢該花的錢都花出去了你覺得有可能前三年把錢花掉,然後今年開始分期付款嗎?那前三年的錢是哪來的?如果要分期付款,花錢的時候就要舉債了因為花錢要有科目,但是借錢沒有科目,沒錢付帳單就是要舉債結論就是政府現在欠債 5.6 兆已經執行的預算,欠的錢都在那裡面了
厚實的肚子 wrote:你應該有所誤會,追加...(恕刪) 要先舉債,才能分期付款,就跟我們向銀行借房貸一樣。你要先借 1000 萬,銀行幫你付掉你就負債 1000 萬,看你要分幾年還我一直以為這個是常識
厚實的肚子 wrote:要先舉債,才能分期付...(恕刪) 最後一篇回應你可能會覺得很奇怪明明 8400 億,其中要舉債 8100 億但為何政府債務只增加了 3000 多億因為每年政府預算裡面都會編還債的預算假設原來欠 5.3 兆,然後這三年要借 8000 億但這三年也同時還掉舊帳 5000 億結果就是看到 5.3 - 0.5 + 0.8 = 5.6好了,跟不想搞懂的人解釋好辛苦,就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