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ewawa wrote:管他甚麼黨的政要、富商、地方有力人士的違建,該拆的就拆,如果地方政府沒錢,中央就補助特別預算去拆 真要做就請中央立法,拆違建一律要違建的屋主自費,還請中央補助,就是這樣的思維造成違建永遠無法拆,不是完全執政完全負責嗎?立法院立個法就過了,以後拆違建根本不需經費,要就趕快立法不要再543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