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豉英 wrote:
柯P可能真的不知道這樣違法,
說實在法條根本沒規定這種事,所以說目前根本沒所謂違不違法,縣市長行政裁量權大家都在用,這之前是由監察院看是否有太超過,大部分都是糾舉為主,要有明知違法是提高原本到好幾倍這一種,要是真明顯違法早就判決關了還在那裡拉鋸,不然就收回縣市長行政裁量權這樣就沒有這樣的空間了,這樣可省下這些審議委員會的預算支出,說實在對公庫有利
對的 持相反意見的 都被換掉了 [千萬母湯]
hu4852 有沒有罪法官說了算....況且現在也還沒定罪 只是羈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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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027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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