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要過八關,比起黨國當場拉去刑場執行槍決文明多了

不過大家想想
這也是為所有人留後路不是嗎?

未來
本來該判死刑的人只會愈來越多
如果是自己親人,當然也會受惠於民進黨的德政


比如前陣子台中捷運案
洪淨的家人也沒人會料到自己兒子會到捷運鬧事...
現在免死金牌搬下來了 我相信他們家人一個個都安心了
畢竟20年後也才39歲 還很年輕 娶妻生子還有機會

傷心第四台
還有機會繼續殺人呢
jason360
不是嗎?你看陳水板特赦的那些人,殺自己殺別人的的有多少...滿滿都是。哀...不勝唏噓
有條件合憲?

台灣在偉大英明政府的努力下,致力保護加害者的人權,成為犯罪者的天堂,小老百姓自己保重。
假設有凶手殺了幾打民進黨高官或是廢死聯盟成員,這種案例我個人認為不該判死.
小保羅155 wrote:
台灣正式走向人權國家,告別黨國那種當場拉去刑場執行槍決的野蠻作法!


最有文明的作法
1. 被害人都死了,當然就是一頗黃土,當然就沒人權
2. 加害人還沒死,當然就是要維護加害者人權
3. 被害者家屬又不是被害人當事人,沒資格說三道四
4. 要爭取處死加害人,也是已死的被害人出面爭取,其他人都沒資格
鄭捷太倒楣了
jason360
羅瑩雪太有先見之明太偉大
死刑應該交給全民公審
開放網路投票
這才是民主
小保羅155 wrote:
憲法法庭今判決刑法殺人罪判處死刑規定合憲,但設下嚴格的8道關卡,包括偵訊時應強制辯護、第三審要強制辯護、第三審應經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官一致決、被告行為時、審判時或執行時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不得科處或執行死刑,台灣可謂已「實質廢死」;法界指出,我國要再判處死刑,難上加難。

憲法法庭設下第一道關卡,普通殺人罪、強制性交殺人罪、強盜殺人罪、擄人勒贖殺人罪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規定,若符合「只適用於犯罪情節最嚴重」、「程序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2種條件,才屬合憲。


台中中區2019年發生母子3屍命案,凶手陳宏嘉懷疑同居人陳女與男客有曖昧關係,一氣之下掐死陳女,又將10個月大的雙胞胎男嬰丟入洗衣機悶死,震驚社會。台中地院與台中高分院一、二審都依殺人罪判死刑,日前被最高法院發回,更一審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19日)駁回上訴,陳宏嘉免死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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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塔綠班來講

沒有該死的殺人犯

只有無辜的台灣人

死了活該嗎?

殺人不用償命 欠債不用還錢

這應該是綠色的天堂吧

亮晶晶賓館
看到這個新聞真的氣炸;心痛。
台灣選民沒有多聰明, 也不是支持有廢死或同性戀政策的民退黨.

單純就是這次選前謊報中共飛彈來的警報又再次讓綠陰謀成功

總而言之, 台灣人投綠的就是貪財, 無知 & 怕死啦
傷心第四台
怕被飛彈炸死不怕被人害死?
IPKISS333
所以我說那些選民IQ不高, 都是只看眼前利益.
小保羅155 wrote:
死刑要過八關,比起黨國當場拉去刑場執行槍決文明多了


黨越反對的 就表示黨有人會去做 有人為了自己將來做預防
就像黨廢除通姦罪以後 黨一堆人搞外遇 通姦 外面搞小三
wrq0049 wrote:
黨越反對的 就表示黨...(恕刪)


會不會搞錯因果關係了?

難道不是因為黨裡面太多人外遇搞小三小四...,所以才弄個通奸除罪化?
wrq0049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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