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進校「抓走小六生」

還在小六生?

這3月的事

現在都國中生了
立場變成89國中生

各位會支持嗎?

不知道有沒有人去追蹤一下
到國中
有沒有服從管教啦!
d2jtang
政院通過民法刪父母懲戒權 家長:不知如何教養
blood0819
服從誰的管教?學校早就不能管了,以後家長也不能管
dc1132 wrote:
不知道有沒有人去追蹤一下

追蹤未成年幹嘛?是要犯罪嗎?該去追蹤該家長,一堆只會找已成年犯的年邁家長出來網路霸凌,這種未成年的爛家長沒人敢去追出來嗎?
pmwang wrote:
【事件經過】三月二十...(恕刪)


七月二十五日
家長申請「教師不當管教」校事調查,校方受理後進行相關校事調查,經調查結果教師「不成立不當教」情事。

看到這個,整個火大,無限支持老師報警,無限支持警察帶走人做筆錄,
這事件的源頭就是家長是恐龍家長,家教有問題,老師沒問題,警察沒問題
任何人認為老師跟警察有問題的都是白癡
pmwang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orice123 wrote:
pmwang...(恕刪)


法律要講程序

程序有問題本來就有可能造成在法律面上處於劣勢,即便是沒錯的事

警察會把學生帶走,表示學生當時還是在校生,就不會是7月份發生的事情(學生已畢業)

不能拿著7月底家長搞事來合理化3月發生事情的當下校方跟警方處理時產生的爭議

沒有人是上帝,我們都不能預測幾個月後某個關係人會做什麼事…

這件事看起來教育局似乎沒有掌握完整脈絡,所以市長對這個案出現沒有完全掌握正確資訊然後就發言下結論的錯誤,才會搞到市長事後還要跟老師道歉…

那教育局為何沒有掌握狀況?啊可能就是學校或老師直接報警了,以為和解了OK了,所以事情變成沒有往上通報教育主管機關,然後市長就第一時間掌握錯方向說錯話被基層罵…

但第一時間沒表態,網軍也會有另外一套罵人的劇本啦
pmwang wrote:
【事件經過】
三月二十六日
在體育課中以樂樂球棒攻擊任課教師,導致教師左大腿紅腫挫傷,老師前往驗傷。家長當晚表示將請學生向老師道歉,其用心令人肯定。
三月二十七日
學生在學務處未道歉,教師為維護自身權益報警。
學生於警方到場後進行道歉。
學生道歉後,教師明確向警方表示不對學生提告。
警方認定已經通報,依程序必須連同老師與學生一起帶往警局製作筆錄。
學務主任立即通知家長,家長表示會到警局會合,並告知校長。
六月二十一日
保護庭介入處理,開庭時,校長全程陪同生、師出庭,學生當庭道歉,教師亦拍拍學生,達成和解,法院裁定結案。
七月二十五日
家長申請「教師不當管教」校事調查,校方受理後進行相關校事調查,經調查結果教師「不成立不當教」情事。

盧秀燕才道歉…國小內部文件曝!學校揭過程「警方1舉動」網炸鍋

這家長後台有多硬?
老師被家長霸凌的有少過嗎?


如果這個過程沒有遺漏或加油添醋,那問題就出在家長了,都已經和解了還不放手
小學就敢打老師,學校教不了,出社會就讓社會來教...
學生道歉後,教師明確向警方表示不對學生提告。
警方認定已經通報,依程序必須連同老師與學生一起帶往警局製作筆錄。


看新聞登的程序,感覺各方面都沒什麼問題
只是這部分感覺很硬斗
但也顯示兒少相關規定很嚴謹
有沒有檢討改進空間,可能見人見智

說實在的,如果真的是老師先做了什麼「不當管教」的行為,才導致小孩衝動打老師
身為家長的我根本不可能讓小孩道歉,我肯定告死老師
所以我也感覺像是家長在搞事。

這讓人感覺……既然報警了就乾脆告到底,和解真的沒必要

話說
這麼久的事情,到現在又翻出來,不會也是家長搞的小動作吧??
感覺無聲無息冒出來也挺莫名的
d2jtang
整個討論版首頁36樓,最高時,相關話題 可以 有7-8棟(1/5),1450威力?網友自主發言?8月前事件,雖已塵埃落,議會剛質詢,借題來黑盧!自己心證,綠色 礙台...
ysctmh wrote:
盧秀燕震怒!台中警進...(恕刪)


等你在路上被小學生 打時
不知會是啥心情啊
學校管不了,就讓警方司法介入,這我絕對支持,
但這件事真有嚴重到需要報警??
可能我與社會脫節了,
去看雅虎新聞的留言和Threads上的串文,一面倒的支持報警和警方進校園抓人。
現在是要把投票權下修到小六了嗎?
我不知是網路上的言論代表多數人的想法,
或僅僅是正義魔人們想藉此表現自己嫉惡如仇的正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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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道歉了,看來這真的是多數人的想法。
再發展下去會不會小二罵同學也要報警?警察進校帶走小二生?
小二會罵同學,那小四就會罵老師了,那小六就會打老師了,
國中就會……出社會就會……
kn4624 wrote:看來這真的是多數人的想法

實際上是被塔綠斑帶偏風向了~

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力,依法辦理是司法人員的義務

這個案子裡,所有相關的成年人幾乎都不依法辦理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網路上有人說
事件過了半年才投訴
分明就是想等刑法追訴期過了再來把事情鬧大
竟然還有議員想要隨家長起舞

追溯期只有半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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