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ce123 wrote:
pmwang...(恕刪)
法律要講程序
程序有問題本來就有可能造成在法律面上處於劣勢,即便是沒錯的事
警察會把學生帶走,表示學生當時還是在校生,就不會是7月份發生的事情(學生已畢業)
不能拿著7月底家長搞事來合理化3月發生事情的當下校方跟警方處理時產生的爭議
沒有人是上帝,我們都不能預測幾個月後某個關係人會做什麼事…
這件事看起來教育局似乎沒有掌握完整脈絡,所以市長對這個案出現沒有完全掌握正確資訊然後就發言下結論的錯誤,才會搞到市長事後還要跟老師道歉…
那教育局為何沒有掌握狀況?啊可能就是學校或老師直接報警了,以為和解了OK了,所以事情變成沒有往上通報教育主管機關,然後市長就第一時間掌握錯方向說錯話被基層罵…
但第一時間沒表態,網軍也會有另外一套罵人的劇本啦
pmwang wrote:
【事件經過】
三月二十六日
在體育課中以樂樂球棒攻擊任課教師,導致教師左大腿紅腫挫傷,老師前往驗傷。家長當晚表示將請學生向老師道歉,其用心令人肯定。
三月二十七日
學生在學務處未道歉,教師為維護自身權益報警。
學生於警方到場後進行道歉。
學生道歉後,教師明確向警方表示不對學生提告。
警方認定已經通報,依程序必須連同老師與學生一起帶往警局製作筆錄。
學務主任立即通知家長,家長表示會到警局會合,並告知校長。
六月二十一日
保護庭介入處理,開庭時,校長全程陪同生、師出庭,學生當庭道歉,教師亦拍拍學生,達成和解,法院裁定結案。
七月二十五日
家長申請「教師不當管教」校事調查,校方受理後進行相關校事調查,經調查結果教師「不成立不當教」情事。
盧秀燕才道歉…國小內部文件曝!學校揭過程「警方1舉動」網炸鍋
這家長後台有多硬?
老師被家長霸凌的有少過嗎?
如果這個過程沒有遺漏或加油添醋,那問題就出在家長了,都已經和解了還不放手
小學就敢打老師,學校教不了,出社會就讓社會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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