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001 wrote:
檢方不服,昨提抗告指出,柯文哲貼身秘書「橘子」許芷瑜,是幫柯保管財務、收受金錢、處理秘密行程的重要角色,並非僅是柯文哲庭訊時所稱「愛玩的小朋友」,柯收受鉅額現金後,多直接交給許芷瑜保管,其角色舉足輕重,她目前仍滯留海外,為防勾串,仍有押柯的必要。
柯文哲的秘書回不回來應訊...又不是柯文哲能決定的...他不回來...柯文哲就要被關到死嗎???
所謂柯收受現金後交由許女保管...那許女保管的金流何在??還是只是檢察官臆測之詞???有啥證據??
許女如此重要怎目前還是依違反政治獻金法...怎不是收賄罪被告?人不在難道就查不到金流嗎??而且起訴書上也未有起訴???
串證??買份鏡周刊來看就能串證了何須接觸串證???
怎不把鏡周刊主編用串證罪起訴??
這個檢察官跟高院真的非常離譜...看來真是民進黨強力介入...要不然正常檢察官哪敢用猜測之詞起訴...
而高院發回裁定更是好笑...
柯文哲為何一定要辭黨主席??法律有規定要辭嗎??法院為何要問這個??這種要求不違法嗎???
柯只是嫌疑犯??為何法院法官要求辭黨主席??難道是民進黨的黨意??
台灣的的所謂民主法治已經被民進黨玩爛了....
其實我還覺得繼續搞..讓更多人知道民進黨如何操縱司法...會讓更多人唾棄民進黨...
我本來就沒有投過票給柯...甚至以前還有點討厭他..但是看著民進黨操弄司法..這更是可恨....
來繼續弄他..弄死他...讓更多人民清楚民進黨的真面目...下次用選票制裁民進黨...
sonadora wrote:
證據足夠明確...(恕刪)
「線索」不等於「證據」
excel表格內的資料,充其量是「線索」,不是「證據」
所以檢調才會針對裡面記載的人、數字進行追查
而追查出來的「金流」、「當事人證詞」,才會是「證據」(不管是對柯文哲有利或是不利,都是事實證據)
然而,這種「線索」、「證據」的區分,卻在很多人刻意誤導下模糊了界線
一堆人隨著「刻意帶風向的人群」,嘲諷下創造出「excel pay」這個名詞
或是不明事理的隨著名嘴起舞,「把檔案內的資料當成柯文哲犯罪鐵證」....
兩個陣營,都是在模糊焦點,試圖降低社會大眾的判斷能力,進而操作輿論進行正、反雙方的輿論壓力拉鋸戰....
柯文哲京華城重建案其實很簡單,「圖利罪」或是「貪污罪」是否成立,就看檢方在法庭上提出的證據是否能說服法官?
或者是柯文哲、其他被告能不能在法庭上拿出證據證明檢方的指控不合理、不合法、不是事實....
追求司法正義,不能靠「把司法弄臭」,一竿子打翻所有人
而是要能用有利的證據、強勢的證據去反擊操弄司法成就個人利益的人或團體
看看馬英九、柯文哲
馬英九有因為被濫訴而一直強調自己「被迫害者的形象」而去把整個司法體系操弄成「不能信賴、政客走狗」的態勢嗎?
當初柯文哲以五大弊案污蔑馬英九、郝龍斌的時候,兩人有藉著大肆操弄輿論去抹黑司法制度嗎?
身為旁觀者的大多數網路族群,是不是應該冷靜的思考,自己是不是因為被特定對象一而再再而三的發文而操弄了?
JasonQ wrote:
...(恕刪)
《政治》洩密案開庭,馬英九罕見動怒批檢「羅織入罪」
Google江貞諭檢察官也經手過馬英九洩密案,當初柯文哲家被搜索時,就已經有新聞報導稱呼她為打馬悍將了
搞不清楚線索跟證據的,就是這次寫起訴書的檢察官,不用扯一般不管懂不懂法的老百姓
我沒看過有會計師在驗證大企業大公司財報時,是只把帳本裡90%的項目驗證完後就直接「推論」剩下的10%也都是正確無誤的,反而多的是一條有問題,其他先前驗證過的又要在搬出來檢查一次,畢竟會計師是要對財務報表文件負責的
檢察官也是要對起訴書負責的人,結果直接拿檔案裡其他有找到證人並驗證過的資料認定有問題的這一筆1500萬一定存在,然後找不到錢在哪,但卻推論一定有,並且叫被告自己說明…
Excel pay就是個檢調自己搞出來的笑話,不用檢討廣大鄉民,人不是鄉民押的,四個月的羈押調查不是鄉民要求的,起訴書也不是鄉民寫的,關他們屁事…
我看我自己寫的就是在講證據不夠充分,指的就是檢察官自己搞混線索跟證據的意義,不曉得你還要特別教育我兩者不一樣的意義是什麼?
sonadora wrote:
JasonQ...(恕刪)
教育你?
沒有吧,只是看完你的文章有感而發,對其他言論的感慨罷了,別想太多
當初馬英九反應被「羅織入罪」的時候,有不少人卻稱讚檢察官是打馬悍將....
坦白說啦
我如果是柯文哲,正式起訴書如果真的證據不足、找不到金流的時間和地點、金額....
我反而會很高興
因為,柯文哲不是普通人,他是焦點政治人物
只要官司纏身,卻在法庭上因為檢方證據不足或是偽造證據導致後來法院攻防有利於自己
那麼,不只官司勝訴機會大
而且,因為是眾所矚目的案件與政治人物,獲得的聲援力量只會越來越多
現階段反而不是訴求不被羈押,而是反而提出「儘速開庭」進入法院攻防的訴求
讓證據不足這件事成為事實、成為檢方的論述破口
這樣對柯文哲不是更有利嗎?
國稅局查案..都是查3.5年前的老案...
你金流怎走...是無法改變的..已成事實....
檢察官的職責就是證明被告有罪...而不是用線索來猜被告有無犯罪??
這份起訴書實在是荒唐...前所未見...
許女雖不在台灣..但是一樣可以查金流..清查其人際關係..只要找到1500的金流那就比較有說服力...
但是也沒找到金流??
檢察官是作夢時把許女跟柯連結在一起嗎??連結的證據何在??用想當然爾嗎??
我真的很好奇..這檢察官連無罪推論都不懂..寫出來的起訴書品質竟然可以如此低落...
用某時某地?來求刑15年??...
中華民國審判史上有用過某時某地的推論..沒有金流而成功起訴並定罪貪汙犯的嗎??有這種判例嗎?
檢察官不知道這很荒謬嗎???
在哪一種的壓力下會讓檢察官不顧聲譽不顧是否有實據...就只想起訴柯文哲??
老話一句..有實證..關到死都沒有意見...但是司法不是拿來用於打壓政敵的方法...
司法應該是超然而公平的...不能淪為打壓異己的手段....
在搞下去會有更多人看不下去..台灣的司法公正性將會受到嚴格的考驗....
Excel pay 就是在嘲笑檢察官找不到實證用編的編一套金流..起訴書的金流跟Excel pay一樣可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