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知道,如果NET真的有產權,林右昌就是妥妥的圖利。
現在法院判NET輸反而是幫林解套
tgdlyg wrote:
mourni...(恕刪)


大日犯錯,導致無法以優先資格續約,影響主富利益受損

那是主富和大日的問題

你質疑謝國樑的招標問題

卻忽略了林右昌時代沒有從大日經營的東岸商場取得合理的收入分潤問題?


主富最大的問題,就是自以為是的認為他們「應該理所當然的具備東岸商場的經營資格」

為了掌握東岸商場的利益,不惜用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方式,利用大量的不對等資訊(一般人民看不到三方合約細節),透過媒體、政客豢養的政治名嘴、自以為是的政論名嘴炒作輿論,甚至於配合政客的政治利益去發起「莫名其妙」的謝國樑罷免案

這才是主富在東岸商場案中,最惡劣、嚴重傷害品牌形象的原因。

從這次法院的判決,其實看到的是「主富」早就知道自己只是代墊款角色,也早已跟大日談妥工程款的償還方式

卻還是讓錯誤的資訊誤導大多數民眾的判斷
dgame wrote:
昨天看到NET 的律師還在說
法院雖然不承認NET 的所有權
但是"也沒有將所有權判給市府"

NET 真的沒有考慮換律師嗎?
他不知道 民事庭只能根據訴訟要求來進行判決
訴訟要求是NET 要確認所有權
而不是市府要確認
(這建物要是NET沒有所有權,那麼就屬於整體建物的一部分
是要再確認甚麼?)
法院 根據要求將NET 所有權駁回就是承認了所有權是整體建物之一
當然是屬於基隆市政府的

現在既然已經駁回所有權
那麼至少沒有所有權的一方
應該將建物清空
且負擔起官司中間空置的成本費用

-----
一路硬凹 一路輸
現在那些綠師 還好自稱律師嗎?


以新聞法院的判決內容來看,
主富根本沒有勝算,
但我認為主富是贏了,
我認為主富的目的就是謝國樑你搞我,
我就搞你謝國樑,
主富與大日的合約只到今年114年年底,
主富就算當初續約成功,
也是延長2年,
就算打官司打贏,
根本不會想再經營兩年,
因為兩年後萬一未來又是謝國樑連任,
重新投標還是會被搞,
就算罷免沒過,
官司沒贏,
但是主富成功拖住謝國樑,
也拖住微風的營運,
只要能出一口氣,
主富就贏了,

主富有去登記產權嗎?
也不可能登記成功,
純粹就是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而已.
dgame
所以 主富只要打官司就是贏了阿...你覺得打官司不用錢嗎?真的是神邏輯...打官司唯一贏的只有不斷收錢的律師
挑動你的心
神邏輯![笑到噴淚]
tgdlyg wrote:
就算罷免沒過,
官司沒贏,
但是主富成功拖住謝國樑,
也拖住微風的營運,
只要能出一口氣,
主富就贏了,

贏不了
因為主富影響營運的部分微風可以求償
並且官司輸了,會對商譽造成重創
發動罷免輸了,商譽還會進一步重創,並且遭到民進黨切割,處境更糟
tgdlyg wrote:
以新聞法院的判決內容來看,
主富根本沒有勝算,
但我認為主富是贏了,

真棒的鴕鳥心態,輸了也是贏
你確定他確認所有權輸了,卻佔用兩年
基隆市政府或微風不會告他請求相當的損失嗎?
JasonQ wrote:
大日犯錯,導致無法以優先資格續約,影響主富利益受損

那是主富和大日的問題

你質疑謝國樑的招標問題

卻忽略了林右昌時代沒有從大日經營的東岸商場取得合理的收入分潤問題?


主富最大的問題,就是自以為是的認為他們「應該理所當然的具備東岸商場的經營資格」

為了掌握東岸商場的利益,不惜用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方式,利用大量的不對等資訊(一般人民看不到三方合約細節),透過媒體、政客豢養的政治名嘴、自以為是的政論名嘴炒作輿論,甚至於配合政客的政治利益去發起「莫名其妙」的謝國樑罷免案

這才是主富在東岸商場案中,最惡劣、嚴重傷害品牌形象的原因。

從這次法院的判決,其實看到的是「主富」早就知道自己只是代墊款角色,也早已跟大日談妥工程款的償還方式

卻還是讓錯誤的資訊誤導大多數民眾的判斷


不就是謝國樑自己吃相難看造成的嗎?
主富營運績效達標,
大日也不是在東岸有弊案,
本來再續約2年後,
就可以重新招標了,
而且NET正常營運兩年,
分潤會比這兩年差?

你講分潤?
今天人家做起來了你才講,
當初議會為何會同意改成ROT?
還不是沒人知道能不能做起來,
有廠商願意花大錢投資不是嗎?

今天做起來了,
微風還不用建設只需要裝潢,
你就講微風分潤多,
當初如果沒有營運期與合理利潤吸引廠商來投資,
人家會願意花大錢建設嗎?

如今法院的判決,
顯示NET還在,
等於微風沒有完全掌握營運,
這樣有比較好?

ben8888888
主富是和大日簽的合約.....基隆市府從頭到尾跟本分不到主富的分潤.前市長絕對有很大的問題.只不過沒人敢查
怨念聚合體 wrote:
發動罷免輸了,商譽還會進一步重創,並且遭到民進黨切割,處境更糟

這真的很好笑,看看民進黨那些搞罷免的議員出來講的話
東岸商場案宣判 綠批謝國樑跋扈藍肯定堅守市產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之豪指出,基隆市政府犯的錯誤,仍是在第一時間無法有效調解糾紛,才讓事後紛擾不休,謝國樑犯的不一定是法律上的錯誤,但卻是政治上的錯誤,謝國樑在此案,讓人看到的是任性、跋扈的本性,及市府標案「謝友友」裙帶剪不斷的政商連結,日後終將反噬基隆的政治。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鄭文婷表示,雖然謝國樑罷免案已告一段落,但行政首長能否動不動就動用警察權進入私人空間執行所謂的「護產」,還是有待民意檢驗。

公家財產被侵佔了,議員還說去要回來的政府是跋扈?所以應該讓人佔用不能趕就對了
然後另一個還在說待民意檢驗,民意就已經檢驗過了,不然你是搞什麼罷免
跟民進黨中央政府公投輸的就不認一樣嗎
tgdlyg wrote:
不就是謝國樑自己吃相難看造成的嗎?
主富營運績效達標,
大日也不是在東岸有弊案,
本來再續約2年後,

市府根本沒有多分到權利金這樣績效有達標?
而且公單位這種標案,廠商的問題本來就不是分案子看的
如果照這種說法,那慶富可不可以說他在其他標案沒問題
政府只能獵雷艦不給他做,其他標案發包了就得繼續讓他做到下次出問題?
TrueGrit
這傢伙只會詭辮,像之前的蔡英文、林智堅的論文案他也是完全不管證據邏輯,只會用詭辮的方式扭曲敘述!
tgdlyg wrote:
主富營運績效達標,
大日也不是在東岸有弊案,
本來再續約2年後,
就可以重新招標了,
而且NET正常營運兩年,
分潤會比這兩年差?

如今法院的判決,
顯示NET還在,
等於微風沒有完全掌握營運,
這樣有比較好?

講商業利益之前,不是應該先講法律嗎?
法律上站得住腳才能講其他事啊
也許NET更會經營,但微風既然得標了,NET該滾就得滾阿

要不然呢
因為NET更會經營,讓他違法佔用商場造成得標的微風損失就沒關係嗎?
因為NET更會經營,讓他將基隆市產據為己有就沒關係嗎?

況且你確定讓NET繼續搞,基隆市府能夠得到合理分潤?
這案子當初就權利金的部分,就出現爭議了,基隆市府也做過回應

『基隆市政府政風處表示,林右昌市府對OT案的權利金計算方式,難達合理分潤、風險分擔目的。一般而言,商場年收入超過合約所訂基礎,超過部分市府、廠商各分得50%,然NET公司年營業額逾7億,每年卻僅繳交大日公司250萬元租金,市府依公式雖可能分得年收入,但大日因需負擔成本費用,反而虧損,致年收入未達預估額,導致市府經營權利金為0,且對民間機構財務狀況未依約監督。』

依照基隆市府講法其中有問題,導致基隆市府沒得到合理的權利金
tgdlyg wrote:
JasonQ...(恕刪)


吃像難看?

怎麼不說林右昌、主富吃像難看?

大日貪污被抓到,喪失優先續約權力

大日合約期間,也沒有依據OT精神開立「商場」發票,去計算你所謂的「東岸商場營運績效」,而是任由個別廠商以各自分公司形式開立發票

你所謂的經營績效達標數字從何而來?

NET有提出他的每月營收報表給大日,讓大日作為基隆市政府營收分潤的計算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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