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台灣限制外配不能愛她的祖國,為什麼讓她嫁過來?

軟體銀行 wrote:
我是拿日本永住只要按...(恕刪)



你的條件不足,所以有資格聲請?另外.....
根據中國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的規定,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在這法律規定下,「中國的任何組織和公民為國家擔任間諜已成為義務與責任」
符合日本對沒有犯罪的定義?當然也可能是沒被抓到,或者放棄對中國的責任
現在網路媒體的時代,用「限期離境」來懲處言論不受當朝喜愛的人,可笑。人離開台灣就不能發文了嗎?數發部有想過這個可能性嗎?
stever2018 wrote:
你的條件不足,所以有...(恕刪)


我那一個條件不符??

我在日本中大企業內正社員

每年繳給日本政府的稅,比很多日本人的年收還高

我在日本住近二十年

我是中華民國國民

在中華民國跟日本沒有任何前科紀錄(包含罰單)

另外

中國人拿永住的也很多,因為中國國籍不好放棄,也不好申請
stever2018
"中華民國跟日本沒有任何前科紀錄"沒想到你的出生地......本以為是對岸的
超級小任任
stever2018 你們的預設概念就是:只要意見跟你們這群不同的那就是對岸來的。[笑到噴淚]
陸配嫁過來時有簽切結:「同意不在台散播祖國武統大中國思想」之類的嗎?

綠綠們不是喜歡嗆說不然你臺灣人到大陸宣揚台獨,看會不會被踢出來?當然是會喔~

結果現在號稱民主自由的中華民國,也在搞中共一樣的事,把異己言論者掃地出門,這樣豈不是跟中共作法一樣

難怪人稱紅共綠共一家親,本來還不太相信,結果民進黨不斷地以實際作為在自證確實一家親啊
那如果不是陸配..是台灣人發表相同的言論...那會如何??

那請問是犯法了嗎??犯哪條法律??

那台獨整天喊這消滅中華民國就不犯法....

這就是歧視陸配...

台灣人發表同樣言論沒事...陸配就遣返...這不是歧視是什麼??民進黨濫用司法干預言論自由的最佳案例!!!!

發表言論的後果因人而不同...這算是哪一種民主???哪一條法律??

民主就是不怕比較不怕批評....

你把人遣返不是顯示你自己更心虛更不民主....

被遣返的回去後一樣可在媒體發聲..大肆宣揚台灣的假民主...更可幫共產黨宣傳台灣是假民主...

哪種白癡官員才想出來要遣返的???簡直是在幫老共的忙!!!

發表武統言論..到底犯了哪一條法律???

那陸配如果支持台灣獨立..一樣是消滅中華民國..那會如何??民進黨大加讚揚???

同樣是消滅中華民國一個沒事一個遣返...中華民國的法律真奇怪....

民進黨政府漸漸箝制人民言論及思想自由...漸漸走向獨裁...還有臉說民主??
看看大陸一面倒的回應
georgebenson
嗯你跟小粉紅的同包站對立面大家都看到了
georgebenson
跟民進黨啥關係你搞錯人
鼓吹戰爭不代表熱愛祖國!相反的,是反人類。這種畜牲應該趕走,沒毛病。
選舉
唉 小當歸還有救 就爸爸換一個新媽媽吧 那個走火入魔的女人最好不要再來臺國了
o952 wrote:
鼓吹戰爭不代表熱愛祖...(恕刪)

什麼鼓吹戰爭

你腦補
我只問一句

如果你媳婦說娘家有權有勢
隨時能霸佔夫家所有財產
而你又知道現實上不敢真的霸佔
你會怎麼做?
sasamisami wrote:
我只問一句如果你媳婦...(恕刪)


我只回一句

知道憲法規定 本身是一家嗎?

台獨才是外人,不同民族
sasamisami
原來這對你來說是鬼故事
Brian 168
你説的,還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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