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player wrote:
呵,就是有側翼網軍們還在洗,法官都聲明罪嫌重大,還在扯有的沒的,像極了當時的陳水扁和他的扁迷,現在如何變歷史塵埃了?
哪一個法官敢說罪嫌重大??有你貼出來??
未審先判??涉嫌跟罪嫌是完全不同的意思..
貪汙案本刑十年以上..本來就應該做到罪證確鑿..
那柯文哲拿張紙寫送給賴清德3千萬...那賴清德是否也可因為旁證而確定貪汙??
陳水扁貪汙的金流是美國確認通報台灣的..這有啥可以狡辯??
貪汙收賄沒有贓款??那收了啥??收空氣??紙上數據??
一堆綠蟾蜍綠膿包整天造謠..如果真有實證金流跟鄭文燦依樣人贓並獲..那關到死都沒意見...
主要的問題是檢察官的圖利證據薄弱..如果能咬上貪汙那就順理成章..貪汙圖利..
咬不到貪汙..圖利是否能成立這還很難說..如果貪污人贓並獲..那貪汙圖利一定可做實..
柯文哲以前是市長..不是經濟犯或詐欺犯..他為何在沒收賄的情況下要圖利廠商??這個就常理而言本身就說不通..
地方首長站在都市開發的角度上獎勵投資也未必不是另一種想法..不開發放著爛再放個10年八年不也就一樣..
圖利了誰??覺的是圖利?要不然你拿錢來蓋??建商也是要拿錢出來買容積率..拿錢出來蓋..你說圖利??要不然你來蓋??要不然就放著給他爛..
全台各縣市為獎勵都市更新都有容積率超標的案例..高雄沒有嗎??
台灣是一個法治社會..本來就應做到罪證確鑿..未審判前本來就是無罪推定...
柯文哲有沒有機會無罪開釋..這很難說..看檢察官能拿出多少證據..看看法官有沒有道德勇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