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推《陪審法》 黃國昌:法律人判斷未必優於民眾

newjohnpc wrote: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陪審團平時自由發表自己的想法,但坐上陪審團的位置 想法自然就會不同了
平時取締違規的警察 難道平常就不違規?
平常罵上司 上班看到上司還不是恭恭敬敬的
何況陪審團 是取代法官的"自由心證"的部份
警察違規被抓到,一樣要遭受法律的制裁;帶種罵老闆,就要有換工作的準備。
那陪審團不看證據,採取自由心證呢?應該不會被送公務員懲戒吧,應該不會被判刑吧。
把兩種後果不同的事情拿來比較,毫無意義。
如果不懂沒關係,我舉個例子:在民主國家罵領導人不會有事情,在極權國家罵領導人不會有明天。
把兩種後果不同的事情拿來比較,毫無意義。

回到討論的點,陪審團平常發表自己的想法,依照個人喜惡而非證據,在心中判定被告是否有罪;如何確保他坐上陪審團的位置,就只依照證據做為判決的依據?一成為陪審團就知道無罪推定原則?
還不懂沒關係,我舉個例子:如果閣下某一天成為被告,發現陪審團上一堆人在臉書、推特、政論節目上說你有罪。你相信他們在審判過程中是公平、公正的?


newjohnpc wrote:
閣下一定要一直重覆一樣的事嗎?
因為我怕有些號稱自由、民主、法治國家的人,不知道這麼重要的事情。只好一直重複。
newjohnpc wrote:
誰告訴你 起訴 審判一個 一定要有直接的證據的啊!!! 很多是單靠法官的自由心證的
舉個例子啊!
哪個檢察官這麼帶種,不用直接證據就能起訴?
哪個法官這麼帶種,不用直接證據就能定罪?
newjohnpc wrote:
甚至證據放在面前法官也可以不採納啊...
比如交通事故 交通組的鑑定報告 白紙黑字在那裡!! 說被告沒過失
法官可以理都不理 說你有過失就是有過失...你是能怎麼樣
舉個例子啊!



再說,你心目中的法官會自由心證,你心目中的陪審團就不會自由心證?
你心目中的陪審團是人還是神?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陳小春2525 wrote:
你認為要怎麼改變?...(恕刪)
連結也給了,重點也擷取了。
不看就是不看,只會在無窮盡的陪審團萬歲......
我累了,我睡了。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rote:
連結也給了,重點也擷取了。
不看就是不看,只會在無窮盡的陪審團萬歲......
我累了,我睡了。...(恕刪)


哪有不看?我看得很仔細阿。
你去看我之前的回覆,重點在於林的父母不想告也不想提出任何證據,這要檢方怎麼辦?
名師的案子還沒進入陪審團。

至於法官的自由心證要怎麼辦呢?
你有何意見呢?修法讓法官無裁量權?我個人是不認為這可行啦,主要還是在於認定事實的問題。
iijima_ai wrote:
警察違規被抓到,一樣要遭受法律的制裁;帶種罵老闆,就要有換工作的準備。
那陪審團不看證據,採取自由心證呢?應該不會被送公務員懲戒吧,應該不會被判刑吧。
把兩種後果不同的事情拿來比較,毫無意義。
如果不懂沒關係,我舉個例子:在民主國家罵領導人不會有事情,在極權國家罵領導人不會有明天。
把兩種後果不同的事情拿來比較,毫無意義。

回到討論的點,陪審團平常發表自己的想法,依照個人喜惡而非證據,在心中判定被告是否有罪;如何確保他坐上陪審團的位置,就只依照證據做為判決的依據?一成為陪審團就知道無罪推定原則?
還不懂沒關係,我舉個例子:如果閣下某一天成為被告,發現陪審團上一堆人在臉書、推特、政論節目上說你有罪。你相信他們在審判過程中是公平、公正的?...(恕刪)


你忘了一個重點,陪審制之下法官還是有訴訟指揮權。

iijima_ai wrote:
因為我怕有些號稱自由、民主、法治國家的人,不知道這麼重要的事情。只好一直重複。
...(恕刪)


怎會不知道?不然法官在訴訟時要做甚麼?

iijima_ai wrote:
舉個例子啊!
哪個檢察官這麼帶種,不用直接證據就能起訴?
哪個法官這麼帶種,不用直接證據就能定罪?
...(恕刪)


所謂的直接證據是證人的證詞還是直接搜到贓物或是親眼看到?
還是由法官認定某樣證據算不算直接證據?

iijima_ai wrote:
再說,你心目中的法官會自由心證,你心目中的陪審團就不會自由心證?
你心目中的陪審團是人還是神?
...(恕刪)


都是人,也都會誤判,因此訴訟救濟制度是否能有效發揮相當重要,但陪審團不會有否認誤判的問題,這從美國2015年平反149個案件可看的出來。
刺激1995這部老片可以參考看看,美國的罪犯有些是非常精明,犯案後也會把事情推給無辜的人,所以美國非常重視訴訟救濟程序,就算是不同法系的德國也是。
ObiWong wrote:
樓主看來已經不想再討論陪審制,開始在東扯西扯沒營養的話題笑笑笑

那我還是來好心的整理一下
...(恕刪)


那是你,不要牽拖我。

ObiWong wrote:
1.陪審制在英美國這個發源地已經逐漸的衰退,用的案例是越來越少,年年衰退
...(恕刪)


錯誤觀念,美國人從來不反對陪審制,全世界各國皆朝陪審制發展,韓國、香港、日本接往陪審制發展。

ObiWong wrote:
2.陪審制在美國造成了不少有爭議的冤案,不像樓主說的人民的經驗法則就經的起考驗
...(恕刪)


有爭議可以提再審阿,美國的訴訟救濟制度可不像台灣是鬼打牆。

ObiWong wrote:
3.美國律師的平均薪水沒有樓主聲稱的為法官平均薪水的10倍,當然也就沒有什麼美國法官因此比較可信的邏輯成立
...(恕刪)


你是羨慕還是忌妒?事情不會因為你否認,美國律師的薪水就會減少,尤其是能選上法官的律師。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03196267/

ObiWong wrote:
4.美國人並不信任自家的司法系統
...(恕刪)


美國人信任自己的司法系統。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9%AA%E5%AE%A1%E5%88%B6
根據推算,每年仍有大約500萬美國人作為候選陪審員,其中約100萬人正式擔任了陪審員的工作。根據1999年的一次對1800名美國人的調查,有24%的受訪者表示其有過擔任陪審員的經驗。在2004年的調查中,47%的受訪者回答其有過陪審員的經驗,另外大多數受訪者對陪審制也都持肯定的評價[127]。

再來華裔法官的親身說法:
http://www.epochtimes.com/b5/17/7/12/n9380469.htm
張法官表示,美國法庭的公開化,以及受憲法保護的陪審團制度,有效防止黑箱作業,保障司法透明度,使得美國的法院制度在民眾中的可信度很高,人們普遍對法律和法官持信任態度。

我可以跟你說,美國人對法官是非常敬重,他們認為法官就是社會正義的象徵。

ObiWong wrote:
5.英國的陪審制已經幾乎不用在民事案件上
...(恕刪)


英國多數名譽毀損案確實多數不採用陪審團,或許是為了省錢的關係,民事訴訟要自己付錢。

ObiWong wrote:
所以很明顯的,為何要去選用一個在其發源地都已經逐漸衰退的制度?
理想是可以很美好的,但實際上實務用下來卻不是這麼回事...(恕刪)


這是你自己說的,香港縱使回歸中國,但從未放棄陪審制。

陳小春2525 wrote:
你去看我之前的回覆,重點在於林的父母不想告也不想提出任何證據,這要檢方怎麼辦?


所以這跟法官的自由心證有甚麼關?



vivian93 wrote:
所以這跟法官的自由心證有甚麼關?...(恕刪)


我有說過這案子不起訴是法官的自由心證嗎?
iijima_ai wrote:
回到討論的點,陪審團平常發表自己的想法,依照個人喜惡而非證據,在心中判定被告是否有罪;如何確保他坐上陪審團的位置,就只依照證據做為判決的依據?一成為陪審團就知道無罪推定原則?
還不懂沒關係,我舉個例子:如果閣下某一天成為被告,發現陪審團上一堆人在臉書、推特、政論節目上說你有罪。你相信他們在審判過程中是公平、公正的?...(恕刪)


陪審團所認定的結果稱為 英語:verdict,僅具事實認定之效果而非正式判決,法官會據以參酌法律判斷做出判決(英語:sentence)。如果陪審團所認定判決不合乎常理,或者有違背法官所給的法律指示,法官得依一造之聲請排除陪審團的結論而逕為判決(英美法上稱為JNOV),但此時法官必須於判決書中詳細交代推翻陪審團認定的理由。
有些地方規定陪審團如判決被告無罪,控方或法官除非找到新的証據,否則不能推翻陪審團的決定,也不能上訴。被判有罪的被告的刑罰通常由法官決定,而不是由陪審團決定。
資料來源: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9%AA%E5%AF%A9%E5%9C%98

所以,請被告放心讓民眾判斷事實,若做出有罪判決時可以直接向法官投訴。

陳小春2525 wrote:
還是考上台灣法官就會變身為全世界最接近神的人,然後受某部份人的膜拜?

倒是有些人會膜拜陪審團......
陳小春2525 wrote:
請被告放心讓民眾判斷事實,若做出有罪判決時可以直接向法官投訴。

若是陪審團做出無罪判決,原告要不要向法官投訴???

如果陪審團所認定判決不合乎常理,
或者有違背法官所給的法律指示,法官得依一造之聲請排除陪審團的結論而逕為判決

就是認為法官判決不合常理,才要推陪審團制,
這回又變成可以讓法官推翻陪審團結論,「逕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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